文档介绍:PowerPointTemplate集体企业改制——pany(成功/失败)、概述(一)相关概念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注册的经济组织。一、概述(二)集体企业产生的背景集体企业产生的形成渠道:以城镇集体企业为例,有的是50年代为达到对个体手工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而建立的;有的是60年代为了渡过自然灾害的难关不得已而建的;有的则是70年代为贯彻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创办的;还有的是80年代为安置大量待业人员建立的。此外,也有一些是近年来一些单位或个人为达到利用集体企业的牌子好“发财”的目的创办的。从乡镇(村)集体企业来说,有的是为了解决乡村的财政收入而建的,有的是为了吸收农村不断增多的剩余劳动力而建的,有的是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而建的,还有的则是前三个目的兼顾而建的。一、概述(三)集体企业的产权问题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集体所有,人人所有,又人人没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特点:(1)、与贷款担保单位之间、与财政和国资部门之间、与联社或村社之间、以及与职工个人之间的产权划分和归属关系十分复杂一、概述(2)集体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不清城乡“老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模糊不清,主要是因为在传统的企业制度下,集体企业的资产既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企业,更不属于职工个人,而是属于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这种模糊的产权关系,主要源于集体企业形成的方式和发展过程的特殊性。不仅“老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是混乱的,即使是近10余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不要国家投资和编制,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新集体”,其产权关系也有混乱的一面。一是企业组建时初始资金来源的性质不清。二是新办的企业在还完出资者的本、息(有的还交一部分利润)或银行贷款本息后余下的积累资产的归属混乱。一、概述管理者积极性不高企业负担过重缺乏有效地监管机制造成集体企业负担过重人才流失严重市场竞争力不强产权模糊不清二、集体企业的类别集体企业分类、概念 总体上分为两类(一)城镇集体企业(二)乡村集体企业。 而在事实上以开办单位(主管单位)的不同,将集体企业又分为(一)厂办集体企业(指国有企业举办的集体企业)(二)二轻系统集体企业(三)供销集体企业等。(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在城镇区域内设立的,以生产资料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面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在乡村区域内设立的,由乡(含镇)村(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这里的“镇”为农村的集镇,而不是建制镇。(三)厂办大集体是指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由主办企业委派人员或领导参与生产经营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二、集体企业的类别(四)二轻系统就是第二轻工业系统或者叫第二轻工业部、二轻办,前身为中央手工业管理总局,六十年代改为第二轻工业部。于是各地都相对应地设立了第二轻工业局或第二轻工业办公室。不久二轻部与第一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合并为轻工业部,但地方上的二轻局和二轻办都没有立即随之撤销和合并。二轻办的主要职能还是管理和指导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建立的手工业合作社及类似组织,有的扩大职能,则成为乡镇企业局。(五)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组织起来的农村商业合作社。是农民按照平等、自愿、互利、民主、服务的合作社原则以入股方式组建的。供销合作社财产是社员集体所有制财产,由供销合作社法人享有所有权。此外,还有街道办集体企业、国家机关办集体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校办集体企业等。集体企业改制的动机集体企业之所以需要改制,从根本上来讲,在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主要的矛盾有:(1)集体企业在劳动联合基础上进行集资与市场经济要求以入股资金为纽带的联合相矛盾;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形成的就业刚性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力商品化相矛盾;在分配上的平均化倾向与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原则相矛盾;经营决策是建立在集体成员普遍参与的基础上的,这就形成了决策分散性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