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龙头股万科(000002)
A:汪昌花
B:苏蓓
C:陆云巧
D:倪佳雯
尽管自去年底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措施,但今年两会之后地王继续层出不穷。除了业内人士认为的政策力度不够或政策效应存在滞后等原因外,2009年现金流得到根本性改善、预收账款大增基本锁定2010年业绩,更是房地产上市公司不为政策所动的底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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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几乎囊括了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建到销的各个环节,字里行间透出央行对规范住房贷款的“重拳出击”。 其中对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贷款规范的内容涉及三大方面: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引导规范贷款投向 房地产开发贷款对象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信用等级较高、没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应重点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对商品房空置量大、负债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审批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并重点监控。 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放的非房地产开发贷款,各商业银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则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
二、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贷款的发放 各商业银行应规范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的管理,在《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管理办法》颁布前,审慎发放此类贷款。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三、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用途 商业银行要严格防止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承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将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买施工所必需的设备(如塔吊、挖土机、推土机等)。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并向当地其他的商业银行通报该企业违规行为,各商业银行不应再对该企业提供相应的信贷支持。对自有资金低、应收账款多的承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商业银行应限制对其发放贷款。
房地产对于GDP的影响
来看看房地产对于地方财政和拉动GDP的威力。2009年上海房地财政近千亿元,占财政总收入25%;2008年浙江省GDP的21486(亿元),(亿元),%。(万元),%。
地产大佬万科(000002)A(000002)今日(3月2日)发布2009年年报。,%;,%;;%。(含税)。此外,从年报来看,%,%。
地产大佬万科09年业绩增三成王石薪酬猛增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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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房地产市场大幅回暖,房地产市场成交创历史新高,万科(000002)作为地产龙头在这一年的行业盛宴中受益匪浅,全年销售额突破600亿元,,,%%。,,%%。
四个城市出现亏损
珠三角与长三角地区仍然是对公司业绩贡献最大的区域。,,%%;,,%%;,%。,,%%;实现结算面积177万平方米,,%%;,%。不过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万科在镇江、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