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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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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docx

上传人:435638 2019/1/24 文件大小:6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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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目的:严格控制血液透析环节质量,避免血液透析相关感染的发生。范围:适用于液透析室。定义:无内容基本要求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分开的基本要求。每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单元间距≥。治疗室和透析区应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清新干燥。配备便捷、有效的手卫生设施;每个透析单元配备方便取用的速干手消毒剂。隔离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应专用,且标识明显,不得和普通透析患者混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透析器(滤器)。使用后的一次医疗用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医务人员管理上岗前接受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患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医务人员,在进行所有侵入性操作时、接触黏膜组织和破损皮肤、接触患者有戴手套指征时,均应戴双层手套。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包括HBV、HCV、HI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病原体相关标志物检查。并给予疫苗预防注射。遵循标准预防原则,禁止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的患者进行深静脉置管肝素封管。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透析器、透析管路及穿刺针等。严格遵守《手卫生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规程》处置,并向院感办报告。护理人员应固定,护理乙肝或丙肝阳性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护理乙肝和丙肝阴性的患者。患者管理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它医疗机构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HBV、HCV、HIV和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标志物检查。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月检查HBV、HCV病毒标志物1次,每年监测HIV和梅毒感染标志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如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HBV、HCV感染标志物阳性时,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HBV、HCV感染标志物检测。对有HBV或HCV暴露,怀疑可能感染的患者,如输血等,如果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阴性,在1~3月后重复检测病毒标志物。对于伴有发热的透析患者,应提供口罩、手消毒剂,尽可能安排单间隔离透析。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染性疾病,要求患者遵守血液净化室消毒隔离制度、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环境物品保洁管理空气:治疗室、透析区、物体表面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要求,并保持安静和空气清新。墙面、地面:保持清洁、干燥的环境,每日透析结束后,用清水湿式擦拭;透析过程中发生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清洁、消毒处理。不同区域使用的清洁工具应分开放置,用后分开清洗、消毒,悬挂晾干。每一位患者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头,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做到一人一用一更换或消毒,有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或消毒。隔离透析患者使用的物品应标识明确、单独使用,如透析机、治疗车、病历、血压计、听诊器、血糖仪等。每次透析结束后,应使用消毒剂擦拭,再用清水擦拭。护士站桌面、电话按键、电脑键盘、鼠标等保持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擦拭消毒。水处理管理要求水处理间保持干燥和合适的室温,水、电分开,良好的通风;水处理设备避免日光直射。每一台水处理设备应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记录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设备使用的反渗水产水量、水质电导度和各工作点的压力范围等。每半年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技术参数校对。水处理设备的滤砂、活性炭、树脂、反渗膜等需按照生产厂家要求或根据水质检测结果进行更换。每天应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