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软件购销合同
项目编号:SV-P232
甲方: 上海技术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54065229
传真:021-54065228
乙方:北京尚为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北工大软件园A区9号楼3层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58022667
传真:010-582026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系统软件用于上海技术交易所视频点播系统项目事宜,达成本合同内容。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合同附件一:《软件功能列表》
货物名称
尚为视讯流媒体管理系统 V (SV-MMS)
交货要求
交付地点: 上海
合同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合同总成交金额为¥ 元(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
1)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0%;计¥ 元(人民币捌万肆仟壹佰元整),乙方同时开具相应款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系统安装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再支付货款总额的45%,计¥ (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玖拾元整),乙方同时开具相应款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稳定运行3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再支付货款总额的5%,计¥ 元(人民币捌仟肆佰壹拾元整),乙方同时开具相应款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工体北路支行
账号:01090340100120105092834
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1、验收地点:上海
2、系统验收:包括所有系统开发接口完成,联机调试成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应以《系统验收功能列表》为准
4、验收时应出具的文档:
(1)《项目实施计划》(乙方提供)
(2)《系统测试计划》(乙方提供)
(3)《测试报告》(甲、乙双方协商成立的测试小组提供)
(4)《用户操作手册》(乙方提供)
(5)《系统安装手册》(乙方提供)
维护服务
(1)乙方应负责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和其它软件系统的互联互通。
(2)乙方在软件系统验收前应向甲方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的技术文档资料。
(3)乙方必须向用户方提供终身的现场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软件系统的技术培训。
(4)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的软件系统技术资料更新之后,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免费向甲方提供最新相关资料。
(5)在质量保修期内要向用户方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在质量保修期外乙方要保证服务质量不减,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6)乙方应保证实现(每周)7×24服务。系统发生故障并且远程无法修复时,乙方应在故障产生后的4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服务,期间需要给甲方现场工程师提出应急解决方案,乙方到达现场后需10小时内修复完毕。
(7)系统正式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提供一年的免费升级与维护服务;一年后,出现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重大设计缺陷,乙方应免费升级与维护。
六、保修和升级及技术支持:
尚为视讯流媒体系统SV-MMS的免费保修升级服务期为十二个月,从系统验收结束日开始。
产品质保
免费保修升级服务期为十二个月,自系统验收日算起;
(一)服务期内服务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购买的SV-MMS系统软件模块提供十二个月内免费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
在所定功能范围内,对甲方在使用后提出的合理意见予以改进。
(二)免费保修升级服务期外服务
在十二个月服务期满后,甲方每年按需要向乙方按照软件产品成交价的15%支付软件升级及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在服务期内提供如下技术支持:
基于互联网的支持(如基础知识、常见问题解答、E-mail问答、视频答疑等);
中国法定工作日9:00——18:00的电话咨询服务;
紧急故障状况下的呼叫服务;
应用系统软件运行出现故障,乙方保证在一小时内远程响应,远程支持解决不了时,48小时内派工程师现场维护。对于客户对就合同范围内的相关软件功能提出的问题,确保48小时内解决或提出修改方案。
乙方服务资源
E-mail服务支持(support@)
公司网址:
电子邮件:webmaster@。
服务电话:北京 010-58022677
服务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北京尚为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研发中心
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北工大软件园A区9号楼3层
邮编
100176
电话
010-58022667
传真
01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