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院各相关部门都应该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一)医疗废物组织管理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及责任追究组织管理、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及时调整实医院废弃物处置管理委员会组***员。按照条例要求,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主管日常废弃物处理管理,协调工作。后勤管理科负责日常医院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1、各科室分工负责,明确责任(1)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各临床医技科室、病区、供应室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管理。(2)后勤管理科负责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贮存、日常检查以及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交接、登记,保存好转移联单。(3)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用废弃物各个环节的督查、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4)全院各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好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及管理,严格交接登记,管理符合要求。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二)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制度1、由于我市已经建成医用废物集中处理站,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产生的医用垃圾的收集、处理等,按照蚌埠市《蚌埠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办法》执行。物业公司必须做到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按感染类、损伤类、药物类、化学类、病理类进行分类收集。(1)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废弃物置黄色垃圾袋内密闭运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2)科室使用后的锐器(针头、穿刺针等)应及时放入防渗漏、耐刺的容器里内,3/4满即关闭封口,贴上中文标签,按损伤性废物处理。(3)其它医疗废物必须根据类别分置于符合卫生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有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并贴上中文标签、各类医疗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必须在标签上注明。(4)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5)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满应扎紧袋口,封口贴封口后放在标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垃圾箱内防止医疗废物渗漏。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必须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临时储存桶应盖严并保持桶内清洁,医疗废物不得放在地上或随意丢弃。(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7)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水排放标准》。2、严禁医院任何科室和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禁止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违者视情节给予2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如酿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者依法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置。3、从业人员需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防止接触废弃物的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受到损害,体检单交防保科存档。4、从事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暂存、处置和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环保部门会同卫生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