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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与再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观察和法律硕士思考法律法律硕士和法律法律硕士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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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与再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观察和法律硕士思考法律法律硕士和法律法律硕士和.doc

上传人:小泥巴 2013/8/28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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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与再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观察和法律硕士思考法律法律硕士和法律法律硕士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回顾与再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观察
王民
摘要: 自1996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第一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来, 学校法律硕士教育伴随着国家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 至今已14年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专业学位教育, 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我校硕士层次研究生教育中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和加强。法律硕士教育改革, 尤其在招生规模、培养要求、管理机构与模式等各方面进行着不断探索与实践。法律硕士专业的定位、性质、特色、入学考试的内容、课程结构的调整等方面在法律硕士教育中一直是热点的话题, 值得深入探讨。
关键词: 法律硕士教育; 培养质量; 课程结构; 入学考试
1995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开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后于1996年更名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年, 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八所大学被确定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第一批试点院校(此后,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先后开展多次法律硕士教育培养单位审批工作。至2008年, 共确立80多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2007年, 全国法律硕士教育结束试点, 转为正式开展工作阶段。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伴随着国家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 至今已14年了。
本文拟对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工作进行回顾并重点思考相关问题。
一、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回顾
1995年, 我校研究生院成立法律硕士教育筹备领导小组(后变更为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组、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 , 负责指导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当时的管理模式是研究生院教务处承担教学、教务工作;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承担招生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承担学生日常管理和毕业分配、派遣工作。这种管理模式一直持续到2001年。1996年, 我校招收第一届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当年录取86人。1997年, 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教育工作。1998 年, 我校招收第一届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
表1􀀁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历年招收情况统计
年份全日制招收人数在职招收人数总计年份全日制招收人数在职招收人数总计
1996 86 0 86 2003 184 122 306
1997 79 0 79 2004 208 159 367
1998 103 87 190 2005 216 103 219
1999 101 87 188 2006 191 89 280
政法论坛2009年
2000 174 123 297 2007 197 76 273
2001 124 118 242 2008 209 69 278
2002 179 136 315
1999年, 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颁布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该!培养方案∀以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10门,28学分; 选修课8门, 17学分, 共18门课, 45学分。!培养方案∀对规范法律硕士培养, 提高法律硕士教育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不足。1、课程设置只简单地涵盖了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这种普及性教育类同于法学本科生课程设置, 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