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反倾销法中的损害权问题
白玲白玲(1951- ),河北安国人,天津商学院经贸学院教授。研究领域: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杜创杜创(1978- ),天津商学院经贸学院教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05级博士生(即将入学)。Email: duchuang@
摘要:本文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反倾销法中的损害权问题。指出反倾销中涉及到的损害问题具有相互性,以此为基础分析了WTO反倾销协议的合理之处及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建议。最后给出了对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启示。
关键词:反倾销损害权外部性
自从美国学者瓦伊纳的名著《倾销: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问题》出版以来,关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的理论与对策研究已经有了大量的文献,包括经济学的和法学的。本文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反倾销法中的损害权问题。文章第一部分是一个相关理论综述,第二部分分析了反倾销问题中损害的相互性,第三部分肯定了当前反倾销法关于损害权规定中合理的地方,第四部分则从损害权理论角度指出了当前反倾销法的根本缺陷,最后给出了完善反倾销法的建议以及本文的分析对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启示。
、外部性与贸易政策分析
当一个经济行为人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行为人产生附加的成本或收益时,外部性就产生了。外部性可分为生产中的外部性(如产业范围内的规模经济)和消费中的外部性(如吸烟);外部性有正的(如知识的交流),也有负的(如污染)。负的外部性就涉及到损害问题,明确产权就是规定其中的损害权。Demsetz(1967年)指出:“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这一认识能很容易的导致产权和外部性之间的密切关系:产权的主要配置性功能是将外部效应内在化。
经济学家很早就注意到了生产中负的外部性问题。马歇尔较早提出了“外部不经济性”的概念。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是系统分析外部性问题的早期经典著作。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1960年)一文中提出了后来被称为科斯定理的命题,成为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础,也是本文分析的理论依据。
中文文献里,盛斌(2000年)系统的总结了正的生产外部效应在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中的运用、演变和发展,并据此分析了幼稚产业保护论、知识产权、跨国公司和战略贸易等国际贸易领域的新动向和新政策。俞海山(2004年)分析了国际贸易中负的生产外部效应,将其表现总结为两个方面:(1)发展中国家以极低价格向发达国家出售资源密集型商品和污染滞留型商品,这种贸易结构使发展中国家成了发达国家生产和消费中所产生外部效应的承受者;(2)发达国家公开或隐蔽的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废物,废物贸易也是国际贸易外部效应的重要表现形式。
假设在一个特定的行业,某甲采取倾销行为,对某乙(单个厂商,或产业整体)造成了损害。在一般的学术研究和法律文本中,都将其定性为不公平贸易行为。但是,援引科斯的话说,
“传统的方法掩盖了不得不做出的选择的实质。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 Coase(1960). 转引自科斯、阿尔钦、诺斯等(1994年,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