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制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一、队员申请及注册(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二)、注册:(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二、队员权利与义务(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3)、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4)、向本单位推荐优秀会员;(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6)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二)、队员基本义务:(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七)、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