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法规和护理管理
一、名词解释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杀灭或者清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是指驱动护理人员胜任工作、创造良好工作业绩各种个性特征的总和。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是指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因其举证能力受到客观条件限制而不能举证时,依法改由对方当事人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指患者或家属就对医疗服务的过程、内容、结果、收费或态度不满意而发生争执,或对同一医疗事件医患双方对其前因后果、处理方式或轻重程度产生分歧发生的争议。
:是医患双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对某些医疗行为、方法、态度及后果等存在认识、理解上的分歧,以致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
:是指在医疗事故出现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应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
:是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和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中不受到任何意外伤害。
:是指在实施护理服务全过程中,病人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它包括了一切护理缺陷和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是指在医疗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或预防病人出现不良的结果或受到伤害,包括预防错误、偏差与意外。
:是指可能会发生的护理危险,是一种职业风险。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切不符合护理质量标准的现象和结果。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是指卫生保健人员审慎地、准确地、明智地应用最佳科学证据,并使之与熟练的临床知识和经验相结合,参照病人的愿望,在某一特定领域做出符合病人需求的临床变革的过程。
:是以临床护理实践为研究依据,根据临床证据,做出护理计划;实施护理计划,最后将科学证据与临床知识和经验有机的结合起来,参照病人的愿望,在某一特定领域做出符合病人需求的护理实践的变革过程。
:是为提高人类健康水平,系统地发挥护士的潜在能力及有关人员或设备、环境及社会活动作用的过程。
:是指按照护理质量形成的过程和规律,对构成护理质量的各要素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保证护理服务达到规定的标准、满足和超越服务对象需要的活动过程。
:是依据护理工作的内容、特点、流程、管理要求、护理人员及服务对象特点、需求而制订的护理人员应遵守的准则、规定、程序和方法。
:为了进行质量管理,需要对有关的计划、决策、控制、指挥等管理职能制定相应的标准,即护理管理质量标准。
: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护理职能部门根据组织护理业务范围评估和确认护理人力资源需求并做出策划的过程。
:是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为满足社会对护理服务的需求,科学分配护理人力,使人员与护理服务活动合理匹配的过程。
:是指在给病人提供诊疗、监护、防治、基础护理技术及服务的过程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
:是组织为本单位护理人员设计的自我认知、成长通道的管理路径。
二、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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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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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