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路灯养护合同编号:SZCJ2016-XC-T-037号甲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静逸联系电话:0512-65461462 )乙方:苏州华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晓联系电话:**********)根据采购编号为SZCJ2016-XC-T-037号的谈判文件及乙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相城区路灯养护工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指定区域的路灯养护;服务期限:3年(2017年月日~2019年月日)。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其中的条款与要求为本合同执行的依据:①成交通知书;②乙方的谈判响应文件;③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谈判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范围:序号路名灯型数量(盏)光源(150W)备注1黄埭路单叉灯164164电杆灯11112黄里路单叉灯47473旺盛路单叉灯4949双叉灯1232464华婷路单叉灯49495西环路单叉灯31316永清路单叉灯94947东街双叉灯2550单叉灯2424高杆灯168水方路补角灯269河东路单叉灯111110西街电杆灯9911共青路电杆灯8812东濮埂电杆灯5513拆迁住宿区电杆灯313114黄桥村菜场路电杆灯7715朝阳小区庭院灯9916兴业东路单叉灯303017小学教师楼电杆灯8818兴盛路单叉灯525219兴方路单叉灯161620环西路单叉灯191921兴元路双叉灯60120新装路灯22兴业路双叉灯4182新装路灯补角灯36乙方工作职责(一)养护内容1、照明系统(电源控制箱)的维护金额,包含光源(镇流器、灯泡、触发器)的养护、维修和管理。2、控制(分支)箱、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养护、维修和管理。3、建立道路照明设施系统资料、管理档案。4、因各类事故、偷盗引起的抢修、报修处理工作。5、安排专职值班人员进行24H值班。6、配合做好各类保障、投诉、联系单(函)、媒体曝光等事宜的处理工作。7、配合做好新建设施移交、设施拆除、迁移、接用电源等工作。8、其他甲方要求实施的工作。9、保证养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完整,运行良好;接受甲方的考核监督。(二)养护要求:1、按照《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照明设施维护质量考核办法》、《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修订)》要求,每年12月上旬上报次年养护工作计划,每月20日前上报次月养护工作计划及上月养护工作总结,同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按计划开展养护工作。特殊情况如需调整上报时间,甲方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建立照明设备养护基础台帐资料、管理档案规范完整;做好养护、巡查、维修、抢修记录,报修处理率100%;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单及工作联系单等及时整改落实并回复;做好养护、巡查、维修、抢修记录。乙方在成交后的半年内应对合同范围内的养护设施完成一次普查工作(包括控制箱(分支箱)、各类灯具、光源、电缆、三遥设备等养护清单中的同类设施位置、数量、规格、型号、走向等),并且制作成电子文档(CAD)提交甲方。2、设定报修电话,安排专职值班人员进行24H值班,随时接报,方便群众,并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各社区值班室做好电话接处、值班登记、故障回复、三遥应急处理等工作。对照明三遥设备不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主管部门。3、保持配电箱体完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