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安全犯罪的聃法规匍�
的基础上,明确各种监管机制的功能、地位及其生成、�
民�以问食题为一旦天出,食现事品安故全即作会为对关国系家国长计远发民生展的、重社会大�,将有限的刑事司�
秩序稳定带来深远影响。近年来频繁曝诸于媒体的“三��
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一再��
�事立法和司法权力的谦抑性原则�
故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包含一项或多项食品安全犯罪�一
、刑法地位: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中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
也呈现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查处困难等多方面的特�.�
点。总的看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仅对消费者的生命��
健康安全产生直接危害,而且普遍让社会公众心头对�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外部监管机制。因为从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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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健康发展以及国民经济造成极大的危害�正基于此.�望于食品生产商的道德觉悟简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赌�
相关立法部门审时度势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注�既然食品行业的正常发展离不开对其外在监管机�
行政法律法规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并在《刑法修��笔者拟就�
正案�八�》中对与食品安全最为密切相关的刑法典第�权力监督的主体不同作以下分析:�
���条和第����。任何�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食品必然会流入千千万万个消费者的手中。而食品消�
权、玩忽职守承担刑事责任单独作了规定。不容否认.�费者自然也就成为食品品质的最为直接的体验者。可�
这些规定对构建完善严密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惩治体�,�
�危害健康的食品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可能。同时消费�
�,�
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并在获取相关执法经验的基础�自然更具有监管的内在动力。事实上,在传统自然经济�
上继续完善刑事立法仍然存有较大争议�特别是近年�以及商品经济社会初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主要来�
�源就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
“严打”刑事政策大旗的主张,过度寄希望于刑事法的�也存在其不能克服的内在缺陷,而且这种缺陷随着现�
打击,以收“乱世重典”之功效。因此,有必要在对危害�代食品生产技术的专业化更为突出。前已述及,在工业�
食品安全犯罪高发的本质原因及其发生机制进行梳理�化社会中食品生产行业也普遍采用了更为高效的食品�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西南科技大学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