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3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考核体系的设置,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在依法行政方面设置的“依法行政评估指数”,由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率、行政复议合法率、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及行政应诉协调率等5个二级考核指标构成,占40个权重。其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占14个权重。现将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考评办法制定如下:一、考评内容今年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的考评内容,主要是评查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情况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的情况。二、考评规则(一)贯彻落实《决定》及省政府《实施意见》情况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决定》及省政府《实施意见》的情况设置4个权重,按总分4分进行考评,依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分:(市、区)政府未制定2010年度本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任务分解方案的,。(市、区)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的,;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价制度的,。(市、区)政府未在2011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2010年度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报告的,。,县(市、区)政府在政府常务会上未组织过一次学习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县(市、区)政府未组织过一次全县(市、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扣1分。(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全年上报法制信息未达到24条的,;上报的法制信息被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福建省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用累计未达到12条的,,。(二)行政执法情况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设置10个权重,依照下列规则进行考评:(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考评内容,主要是评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分别依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分。,依照《网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进行案卷评查。、行政许可案件的全部案卷目录,被发现并经查实属目录不完整的,每个单位的每个种类(如某局行政处罚的目录)。三、数据收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及省政府《实施意见》情况的评查,以提交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监察局(效能办)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为准,不能提交的,即予以扣分。法制信息报送及被采用的情况以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通报为准。关于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今年11月份,我办将确定被抽查的部门和案卷类别。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要求先行组织自查。12月份,我办将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政府进行抽查。抽查时,由县(市、区)政府提交被抽查部门本年度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全部案卷目录,抽查人员从中随机抽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各15份,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及《网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进行评查、打分,分别计算出每份案卷的得分。四、《决定》及《实施意见》的情况得分=4-=(每份案卷评分之和/案卷总数/100)×10-被扣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目录完整性的权重。附: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3、《网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有关说明】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制定。2、本省范围内各行政处罚机关(包括经法定授权或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活动所形成的书面文书的存卷归档情况的评查均适用本标准。3、本评查标准分为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评查和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评查两部分,评查案卷时对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评分。4、本评查标准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具体评分方式是:对缺少、不符合项目基本要素之一或项目基本要素表述不清的,扣除项目分,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总得分。该项目为选择性项目的而没有可选择的项目或者由于法定事由缺少项目要素的可不扣分(如不需听证的,听证部分不扣分)。5、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另有规定的,有关部门可以参照其规定执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