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钓鱼岛问题与中日关系
李晔[1]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但是近一个世纪以来,日本军国主义者和日本右翼势力一直对中国的钓鱼岛存有野心。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同意将钓鱼岛问题留待以后解决。然而事实上,自二战后以来,在日本政府的纵容下,日本一些右翼分子已多次到中国的钓鱼岛上制造事端,企图制造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的假象。面对日本右翼势力这种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在重申我们严正立场的同时,有必要揭露其传统的军国主义立场和新的扩张主义实质。
一、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钓鱼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东北约102海里处,距中国福建、浙江沿岸174海里。钓鱼岛列岛地处中国东海大陆架南侧边缘地带,其西北侧与台湾省处于同一地质构造,与日本的冲绳列岛、八重山群岛并无相同的地质联系。
钓鱼岛是钓鱼岛列岛之一屿。钓鱼岛列岛共由8个大小不等的小岛组成。它们分别是钓鱼岛,,海拔383米;黄尾屿,,海拔118米;南小岛,,海拔148米;北小岛,,海拔129米;赤尾屿,,海拔81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和飞濑岛,。其中黄尾屿又称黄麻屿、黄毛屿或黄尾山,赤尾屿又称赤屿、赤尾礁、赤尾山或赤坎屿。台湾、香港同胞和海外华人把这些岛屿统称为钓鱼台群岛。日本称这些岛屿为尖阁群岛。
钓鱼岛等岛屿早在中国明朝时期就已经在中国的海防区域内,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而不属于琉球(即现在的冲绳)。在永乐年间(公元1403~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的钓鱼岛要早400多年。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钓鱼岛列属于中国。清光绪19年(1893)年10月,慈禧太后颁发诏谕,将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赏给后来出任清朝邮传部尚书的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用。此事发生在日本合并琉球之后14年(1879年)。可见钓鱼岛并不属于琉球。上述资料足以证明钓鱼岛列岛为中国领土。
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没有对中国的钓鱼岛列岛主权提出过异议。1895年4月,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这以后在日本才有了“尖阁群岛”(即钓鱼岛列岛)之说。而在此之前,日本的地图一直是用中国的名称标定钓鱼岛列岛的。
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时,琉球群岛处在美国军队的控制之下。日本把台湾交还给中国,但私下把钓鱼岛交给了美国。1951年,美、日背着战胜国中国,非法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和约》第二条虽然载明日本放弃其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与要求,但第三条却错误地把日本所窃取的钓鱼岛等岛屿归在美国托管的琉球管辖区内。中国总理周恩来当时严正声明,中国政府坚决不承认《旧金山和约》。1953年,驻琉球美军正式宣布将钓鱼岛等岛屿置于美军管辖之下。美国海军经常利用黄尾屿和赤尾屿进行军事训练,把它们当作炮舰和飞机轰炸的靶子。
从日本投降到60年代末的20多年里,中日美三国均未对钓鱼岛等岛屿给予高度重视。中国方面认为主权在我,已无疑议。由美军手中收回只是迟早的事情。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对钓鱼岛等岛屿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