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职教育考试改革探讨
作者:谢文静
新形势下高职教育考试改革就是要按照素质教育的方针,根据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在深入研究考试功能以及合理设计课程大纲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观念、内容、形式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考试的三大功能,从而实现教育目标。
    一、转变传统的考试观念,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
    建立以“素质立意考能力,将素质教育观念内化于考试”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试的引导作用,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评价和评价他人能力及心理素质、协作精神、职业道德等。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高等职业教育应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普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考试观,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不要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试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而要把考试真正当作是实现教育目标过程中的一项有效手段,而不是教育目标自身。
    二、紧密结合高职教育教学特点和培养目标,系统规划考试制度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学过程和培养目标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注重岗位能力培养,根据“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组织课程教学、试验和实习;二是强调课程体系的针对性,课程设置不是从学科出发,而是从职业岗位群需要出发;三是突出实践环节教学,主动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发展要求,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用型人才。因此,要全面、系统、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就要从考试内容、形式、管理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出一套相对完整、切实可行的能充分发挥考试功能和实现高职教育教学目的的考试制度。
    ,确立考试的能力导向
    考试命题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根据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对课程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分析细化,然后根据这些特征确定教和学的方法,最后确定课程效果的评价方法和考核大纲。考试内容应该能够反映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多给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标新立异,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考试真正能够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测试评价。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在课程考试改革探索中总结了两种综合能力考核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模式一“简单组合型”,是将若干门专业课程(包括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的考核内容,根据各门课程的考核要求,按照一定的顺序分别排列组合在一起进行考核的一种形式。在这种模式下,考试内容涉及多门专业课程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多门课程的考核内容做出反应,有利于培养学生对各门课程知识、技能灵活转换与应用的能力。模式二“综合项目型”,是针对“简单组合型”存在考核内容联系不够紧密的局限,结合若干门专业课的教学内容,根据行业对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综合能力的要求,将考核内容设计成类似企业实际生产与服务业务的综合性项目的考核。这种考试模式强调各专业课程之间的联系,将若干门专业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融合在一个综合性考核项目之中,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不仅可以考查学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