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目录第一章 总则 3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5第三章 功能定位与规模 6第四章 规划空间管制 6第五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7第六章 用地规划 8第七章 产业用地规划 10第八章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1第九章 居住用地规划 11第十章 园林绿地规划 12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第十二章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3第十三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3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规划 15第十五章 原住民安置规划 16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16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17第十八章 附则 17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文本简本)总则一、规划背景为深化落实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的宏观战略以及东湖示范区发展战略,落实东湖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支撑;实现东湖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和东湖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指导东湖示范区各项城市建设,特编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作为东湖示范区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东湖示范区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东湖示范区的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1、区域协调,示范带动:在武汉城市圈武鄂黄城市带的区域背景下,坚持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周边区域特别是鄂州西部的发展,加强其在产业、生活、生态环境、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2、创新特色,开放平台:充分挖掘“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内涵,塑造具有创新特色的城市功能、空间布局、景观特色,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工作、学台。3、研发主导,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三产业协调发展;由高新技术制造业逐步向创新研发产业转变,兼顾产业经济、社会生活、生态环境三方面的关系,营造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和谐社会。4、安居乐业,城乡和谐:合理安排原住民的居住和就业,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5、集约节约,绿色低碳:实行紧凑和集约化的发展格局,建立以面向公众利益为基点的城市交通、市政和公共设施配套体系;树立节约型城市理念,贯彻节地、节水、节能等措施;尊重山、水等自然生态环境,确保城市健康、安全。6、立足长远,引导实施:从时间和空间的更高层面上去认识城市发展的远景和趋势,用区域的观点思考城市的发展,并注重近远期结合安排建设时序,提出科学合理的实施建议。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3、《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4、《武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托管区域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武文[2010]20号;6、《武汉东湖高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武汉东湖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7、《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2010年);8、《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2010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四、规划期限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期限:2010年至2020年,近期:2010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以后。五、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武汉市界,南至江夏区五里界镇的大屋陈社区,西与江夏区藏龙岛和武汉市洪山区接壤,北以东湖风景旅游区、化工新城和长江为界,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18平方公里。城市发展目标一、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自主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创建全国具有重要典型意义和先行示范作用的“东湖模式”;建成具有活跃的创新经济、和谐的社会人文和绿色的生态环境、以“世界光谷”享誉全球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二、经济发展目标创新发达经济。规划至2020年,将东湖示范区建成为机制体制领先、创新经济活跃、高端要素聚集、营商环境优越、开放合作、生态友好、功能完善、社会和谐的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排头兵,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享誉全球的“中国东湖•世界光谷”。总收入达到30000亿。三、社会发展目标和谐社会人文。规划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内人均居住用地达到32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5平方米以上,基本达到小康社会居住标准。基尼系数达到30%,恩格尔系数小于等于40%。四、环境目标绿色生态环境。规划至2020年,东湖示范区人均公园绿地不少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