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大附中新疆分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绩效考核的目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关于中小学实行教师聘任制、推行绩效奖金的要求,构建北大附中新疆分校的科学和人文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基本思路1、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员工在本月、本学期内完成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2、教职工绩效考核主要采用分项计分、积分相加的办法。3、本方案只涉及到对教师月绩效指标进行评比与奖励,不涉及到薪酬工资。第三条计分办法根据教职工在一个月或一个学期内完成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各个相关项目的实际得分,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统计上报学校办公室审核,按月在工资发放时予以兑现。第四条适用范围1、根据本办法所得出的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适用于教职工的聘用、校内工作岗位聘任。并可作为评定各类先进的参考依据等。2、校级领导由公司领导另行组织考核,不适用本办法。第五条绩效考核的原则(一)结果成效原则:既注重工作过程,更注重工作成效;(二)客观公正原则: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三)绩效改进原则:以教职工能力提升和工作的不断改进为核心目标;(四)适度超前原则:绩效考核的实行与疆内同类公、民办学校相比做到适度超前;(五)依法实施原则: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坚持依法行使、依法实施、依法管理、依法民主监督。第六条绩效考核方案的组成本制度是在学校绩效考核总体目标引领下,由学校德育、教学、行政及后勤三大实施细则组成。第二章绩效考核的组织及实施第七条绩效考核的组织学校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工作执行小组及各职能部门共同组成。(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是学校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机构。(二)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与日常事务;(三)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参与者与推动者,是绩效管理的主体也是绩效管理的对象。第八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职责(一)审定学校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方案;(二)审定督查绩效考核结果及实施过程;(三)组织开展对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述职考核;(四)负责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并受理绩效考核的投诉;(五)根据制度对学校各层级员工进行奖励。第九条绩效考核执行小组职责(一)在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的基础上制订、完善学校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流程;(二)贯彻与推行绩效考核制度;(三)对全校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培训;(四)组织推行绩效考核,落实绩效考核的各项要求;(五)监督、检查与反馈考核实施的情况;(六)管理绩效考核档案;(七)根据绩效管理制度,应用考核结果;(八)处理绩效考核的投诉事件。第十条各职能部门(一)管理者职责1、对所辖部门的教职工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2、对直属工作岗位及岗位员工的绩效达成情况进行考核;3、协助提供责任领域内的绩效数据;4、指导直属工作岗位及岗位员工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并辅导、监控绩效改进计划的实施;(二)教职工职责1、参与制订本职位的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制定,并切实执行计划确保目标实现;2、定期对本职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点、改进措施;3、记录并整理有关本人绩效结果的信息;4、与上级进行绩效和绩效改进的交流和沟通;5、新招聘的教职工对已定型的绩效考核方案只在签约时进行了解和认定;6、根据安排参与周边考核。第三章考核的分类及实施第一节考核分类第九条考核方式分类(一)考核方式分类表(具体岗位的考核方式见附件一)1、职位类别考核方式考核依据考核周期考核人中层管理人员述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教师层级考核月常规+周边考核月常规+学期教务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研中心、学生班主任(副班主任)层级考核月常规+周边考核月常规+学期政教处、班主任、学生校办、会计、出纳、教辅人员、部门干事层级考核月常规+周边考核月常规+学期各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医务、后勤服务人员层级考核月常规+周边考核月常规+学期总务处及有关人员保卫科层级考核月常规+周边考核月常规+学期保卫科及有关人员第二节实施流程第十条述职考核述职考核定义:述职考核是指被考核人通过述职的形式,围绕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和周安排,向校长办公会就绩效目标的实施、组织、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等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书面及口头汇报,并针对工作开展过程作相应的分析与总结,由考核人根据述职人的述职情况,结合提问来核实述职人的绩效状况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一种考核方法。第十一条述职考核步骤(一)制订绩效计划与目标学校各中层管理人员于每年2月及8月上旬组织部门员工拟订绩效计划与目标初稿,报学校校委会审批,学校校委会结合学校当年绩效目标与计划,确定各部门的绩效目标及绩效计划,签名确认作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