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去哪里做职业病鉴定因工作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而患上了职业病的职工,要想获得相应的职业病赔偿,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进行一个职业病鉴定。大家知道去哪里做职业病鉴定吗?下面就让律伴为你简单介绍一下。一、去哪里做职业病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哪些?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10类115种。具体包括如下:(一)尘肺。具体包括:;;;;;;;;;;;;《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具体包括:;;;;;;;;;;《职业性放射怀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具体包括:(不包括四乙基铅);2.***及其化合物中毒;;;;6.***及其化合物中毒;;;;10.***及其化合物中毒;;12.***化氢中毒;13.***气中毒;;;;***肼中毒;;;;;、磷化锌、磷化铝中毒;***病;24.***及***类化合物中毒;;;;;;;;;***中毒;***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乙烷中毒;***化碳中毒;37.***乙烯中毒;***乙烯中毒;39.***丙烯中毒;40.***丁二烯中毒;(不包含三硝基甲苯)中毒;;;;***酚(钠)中毒;;;***中毒;***甲酰***中毒;;;;;;《职业性中毒性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