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操作程序 1、项目收集。2、初步调查核实、筛选。3、部门初步立项。4、部务会议讨论,确定项目主办责任人和协理责任人,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调研、评估。5、项目责任人针对具体项目提出调研提纲和时间表,有计划地展开考察、调研工作。6、完成考察、调研工作,进行进一步分析评估,提出是否正式立项的书面报告。7、二次部务会议讨论,详细分析评估调查报告,做出初步结论。 *不同意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回复。如对方提出要求退还有关申请资料,责任人应予退回;不需要退还的,由项目责任人按归档要求整理好后交部门归案保存、妥善保管。 *继续跟踪的项目,由原定责任人和协理人继续跟踪,在条件成熟时,责任人可提请部务会议重新讨论。 *同意立项的项目,选定1~2名财务人员作为项目(财务)协理责任人,和主办部门责任人、协理人共同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并将部门意见报公司领导审议。8、公司领导批准后,项目专责小组提出全面、深入的调研提纲和工作计划进度表。9、进行深入调查: *重点在财务、经济效益问题进行调研、评估和分析。 *向有关专家及主管部门咨询。 *如确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技术咨询或市场调查机构进行专项评估。 *阶段性汇报,如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汇报,讨论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10、调研工作完成后,草拟分析评估报告和投资建议书,交部门进行项目审定。经修改定稿后,正式编写《投资建议书》,报部门联席会议讨论。11、公司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项目进行审查、评定,形成联席会议评审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均需签署自己的意见。12、公司联席会议评审通过的项目。13、董事会讨论。 *董事会同意的项目,交由有关部门着手准备实施具体工作。 *董事会否决的项目,由项目专责小组回复申请者,有关资料移交办公室存档,有关部保留复印件。 *董事会要求补充材料的,由项目专责小组按要求补充有关材料后再重新上报评审和审批。 附:广东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评估程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