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山东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今年,山东省级财政安排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 亿元,拟自下半年起,将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15元,达到100元。去年3月份,我省下发文件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据悉,XX年以来,我省已连续4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年平均增长幅度达到%。今年,医疗保险也同步提标,今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亿元,拟将政府补助标准再提高40元,达到420元,同时,将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由32元提高到52元,大病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山东大病保险由全省统一资金筹集和拨付。统一确定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参保个人不缴费,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从XX年开始,居民大病保险全部过渡为按额度补偿,不再区分病种。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再给予补偿。关于XX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鲁人社发〔XX〕2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养老金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XX〕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XX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鲁政办发〔XX〕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下同). (一)普遍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余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具体见下表。)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XX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全) XX年9月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XX〕33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XX〕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XX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确定月增加额。 :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增加额15年及以下2516年-20年4121年-25年5226年-30年6331年-35年7436年-40年8541年-45年9646年及以上107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