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年广州市青少年田径冠军赛竞赛规程比赛日期和地点:日期: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地点: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参赛单位:名区、县级市竞赛项目:(一)少年甲组(限于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高1米、)、200米栏、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3米)、标枪(800克)女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高84厘米、)、200米栏、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1米)、标枪(600克)、(二)少年乙组(限于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200米栏、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1米)、标枪(600克)、女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高84厘米、)、200米栏、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9米)、标枪(500克)、运动员资格:有广州市户籍(持广州市外户籍的必须出具广州市教育网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区教育局公章)并且年龄符合规定的青少年运动员。(二)运动员参赛前须经区(市)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合格者方能参赛。参加办法:(一)甲、乙组运动员名额限定为甲组20名、乙组25名(男女不限)。甲、乙组人数不得互相调剂。每项报名人数不限,但每人最多可报两个单项。每个项目报名人数不足两个单位或不足三人,该项目取消比赛。广州市半专业层次的适龄运动员和在省队以上层次训练的广州籍适龄正式队员,可代表原输送区(市)参赛。不占该区(市)名额,由各区(市)报名。六、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二)如因该项目报名人数过少,将并组比赛,按组别分别排列名次。(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广州市第二代身份证(持广州市外第二代身份证的必须出具广州市教育网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区教育局公章),否则不能参赛。(四)除撑竿自备外其它投掷器械由大会准备。七、录取名次与奖励;(一)甲、乙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报名人数不足9人的,实行减一录取。八、报名与报到:(一)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与网下报名双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办理网上报名时,必须在赛前30日上网报名。报名表必须从网上打印(手写无效),并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15天用传真或邮政快递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