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知识应知应会
新中国何时开始设立国家民政部?
答:新中国民政部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开始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民政部门在政府中的职能定位是什么?
答:民政部门是国家政务部门中主管社会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
最基层的民政管理机构设在哪里?
答: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是群众申请办理民政事务的最基层组织,乡镇(街道办)民政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是群众申请办理民政事务的最基层民政管理机构,县(市)、区民政局是审批群众申请办理民政事务的主要民政管理机关。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遵循的原则、方针是什么?
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应具备条件?
答:城市低保对象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持有户籍所在地常驻城市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如何筹集管理?
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家庭实际收入进行调查核实,可采用哪些方式调查核实?
答: 一是入户调查,二是走访调查,三是信函索证,四是部门配合,由民政部门与劳动保障、工会、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金融等部门配合调查,五是跟踪调查,六是群众评议,七是社会监督。
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是指什么?
答: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共同生活人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如下:(1)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其他劳动收入;(2)离退休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养老金和失业救济金;(3)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4)储蓄存款、有价证券及其孳息;(5)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应当计入的其他收入。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一)城镇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城镇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困难优抚对象;(三)“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四)其他城市特殊困难人员。其中,领取“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光荣证”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优先照顾。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哪四类?
答: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
什么是自然灾害?
答:是指一切对自然生态环境、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破坏性影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
当前我国救灾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当前我国救灾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我国殡葬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答: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2条指出,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