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用于保证公司内部对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有计划的验证,评定各项质量活动是否符合ISO9000标准要求,并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改进和纠正措施。
适用于公司策划和实施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活动。
GFP1-1《管理评审程序》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过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系统培训合格,并经管理者代表授权从事内部质量审核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
A类:体系性不合格——质量体系文件与有关的法律、法规、质量保证标准、合同等的要求不符。
B类:实施性不合格——未按文件规定实施。
C类:效果性不合格——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是符合标准或其他文件要求的,也确实实施了,但由于实施不够认真或某些偶发原因面导致效果未能达到规定要求。
:
不合格按其严重性程度分为严重不合格和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如缺少某一要素);
(如某一部门存在大量缺陷);
;
。
轻微不合格:、不符合程序或管理系统要求的事件;
。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见GFP17-1-F1)及《内审报告》。
ISO9000工作组组长(以下简称ISO组长)负责:
a)拟定《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及“局部抽查性审核计划”;
b)组建审核小组、制订审核实施计划并协调审核工作;
c)审阅《内审报告》;
d)每次审核工作完毕之后,审查并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
,并且提出针
对不合格的改进和纠正性措施及其实施计划。
主持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提出《审核报告》;
a)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填写《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报告表》。
b)与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研讨受审核工作中不合格的解决办法。
。
。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并报管理者代表批准。该计划应包括质量体系每一部分(或要素)之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二次。
ISO组长向所有有关部门分发《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
ISO组长在下列情况下应修订《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的计划修订稿视作新的计划下发有关部门:
a)体系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如组织机构变更、重要程序文件修改);
b)顾客投诉明显增加;
c)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d)必须验证纠正措施的效果;
e)为了开发重大项目或接受质量体系认定和认证,需对质量体系作出评价。
ISO组长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管理者代表、总经理指示,可以就体系某个要素或某个部门的运行情况组织局部抽查性审核,但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审核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