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注册会计师会计》教案会计金融学院张振和第一章存货本章主要讲两节内容: 第一节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第二节存货的期末计量其中的重点内容是初始计量包括的内容和期末跌价准备的计提特别是可变现净值的计算。第一节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一、存货的定义与确认条件(一)存货的概念存货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 、提供劳务将耗用的材料这里是典型的制造业的存货的内容。而如果是商品流通企业或其他行业则不能用上述内容来界定。例如:房地产公司持有的准备出售的商品房,汽车生产公司生产的准备出售的汽车等,都是企业的存货。(二)存货的确认条件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一)存货成本的内容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二)不同渠道取得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重点) 工业企业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包括: (1)购买价款:发票中的金额; (2)相关税费:计入存货的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关税; (3)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应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入库前发生的不合理的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如果是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中,冲减存货的采购成本,如果是意外原因(地震、台风、洪水等)导致存货发生的损耗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尚待查明原因的首先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作相应处理。(注意:由于发生合理损耗会使存货的单位成本提高)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应计入存货的入账价值;入库以后发生的挑选整理费用、保管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中。【例题】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9年3月22日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40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0元。甲企业按照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正确答案』(1)假定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运到并已验收入库(单料同到)。据此,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2)假定购入材料的发票等结算凭证已收到,货款已经银行转账支付,但材料尚未运到。(单到料未到) 则甲企业应于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在途物资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在上述材料到达入库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400000 贷:在途物资 400000 (3)假定购入的材料已经运到,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货款尚未支付。3月末,甲企业应按暂估价入账,假定其暂估价为360000元。(料到单未到) 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36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60000 4月初将上述会计分录原账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60000 贷:原材料 360000 在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借:原材料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属于委托方的存货)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存货成本的确定: (1)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或实耗成本; (2)加工费用; (3)一般纳税人对方要按照加工费用收取17%的增值税,对于受托方来讲是销项税,而对于委托方来讲是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就要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2)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如果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以后环节抵扣;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消费税就应该记入存货成本。【例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正确答案』(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2)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000+7000)÷(1-10%)=30000(元)【注:组成计税价格=(发出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税额=30000×1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