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奖励性帮扶措施凡在2011年3月底前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和土地征收协议并拆除房屋搬离原址的搬迁居民,纳入本次奖励性帮扶范围。具体帮扶措施如下:一、中小学生就学安置方面淹没区搬迁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自行选择乌达区内的初中、小学就读(其中北师大附校仅限一、二年级学生就读)。其中,如家庭困难且距离学校较远的搬迁居民子女,可享受免公交车费的优惠政策;特别困难的搬迁居民子女可给予适当救助。二、在校大学生帮扶方面1、淹没区搬迁居民子女为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因家庭困难而无力承担子女就读费用的,拟通过市长助学金、爱心公益基金等帮扶方式,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如其子女为全日制本科在读生,属特别困难的搬迁居民家庭,每户每年帮扶8000元;属比较困难的搬迁居民家庭,每户每年帮扶4000元;属普通搬迁居民家庭,每户每年帮扶2000元。2、如淹没区搬迁居民子女在乌海学院就读的,学费等相关费用全免;对于特别困难的搬迁居民子女,在学费等相关费用全免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3、凡淹没区内搬迁居民子女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将在市区两级考录储备人才时给予加5分,并优先录取。三、安置楼房价结算方面按照原协议不变、分段计算的原则,对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搬迁居民,凡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55平米的补足55平米之后,如安置楼需求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10平米(含10平米)以下的,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均价1680元/平方米结算;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10平米以上的,其中10平米按照1680元/平方米结算,10平米以上超出面积按均价2200元/平方米结算。同时,我区建设的安置楼为“交钥匙”工程,确保搬迁居民回迁时直接入住。四、临时周转房安置方面为保障淹没区内搬迁居民临时过渡房需求,现提供瑞丽新村的178套住宅和新达佳苑的167套住宅(38平米的91套、48平米的76套)作为搬迁居民临时周转房。搬迁居民按照先搬迁优先选房的原则选择临时周转房,一、二楼仅限年龄在65周岁以上或肢体残疾的搬迁居民选择。其中,瑞丽新村的临时周转房每套租金为600元/月,新达佳苑的临时周转房每套租金为300元/月。五、就业安置方面我区在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产业安置。1、农业安置。愿意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符合规划的地域,接受农业企业为搬迁居民提供的农业产业工人就业岗位。2、二三产业安置。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提供保安、绿化、保洁、食堂等公益性岗位安置;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保安、绿化、保洁、环卫、夜勤等辅助性岗位安置;第三公交公司、出租车等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中单位应缴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缴纳。对于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4050”人员,我区在1个月内安置就业,安置到企业就业的搬迁居民,工资标准要高于现企业原岗位的平均工资,并签订直至退休的劳动合同。3、市区两级在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淹没区搬迁居民。(二)自行安置1、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安置的,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自主创业居民,实行零收费经营。淹没区搬迁居民如从事个体经营且税费在10万元以下的,3年内免征税费;如税费在10万元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2、灵活就业安置时,对有劳动能力,但无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