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亚自由贸易的新局面及其对我国的影响与对策
刘昌黎
一、东亚自由贸易的新局面
〔一〕双边自由贸易迅速发展
上世纪90年代末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世界经济区域化、一体化进入以双边自由贸易为主、多层次自由贸易同时发展的新阶段的情况下,东亚也现了双边自由贸易迅速发展的新局面。根据表1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8月末,除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和亚太贸易协定(原“曼谷协定”,原成员为韩国、孟加拉、印度、老挝、斯里兰卡,中国2001年加入)外,东亚各国和地区已经缔结或达成协议的FTA/EPA EPA(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根据日本外务省的解释以及迄今为止日本与新加坡、墨西哥等国所签署的EPA,其内容除FTA的内容外,还包括缔约国之间在投资、金融、信息化、中小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更广泛领域的经济合作,其目标是实现缔约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
有24个,正在谈判的有29个,至于正在进行研究、协商或意向中的,其数量就更多了。
在东亚,日本、新加坡、韩国和泰国对双边自由贸易的态度最为积极。目前,日本与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亚的EPA已经正式生效,与菲律宾的EPA已经签署协定,与泰国的EPA已经达成协议,与东盟、韩国、印度尼西亚、智利、文莱、海湾合作组织〔GCC〕的FTA/EPA正在谈判;与越南、印度、瑞士的EPA即将开始谈判。另外,除中日韩FTA外,日本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巴西、阿根廷、南美南部共同市场〔MERCOSUR〕、南非、沙特、埃及、以色列、摩洛哥、挪威、冰岛、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蒙古等国以及中国台湾省的FTA,也在积极地进行共同研究、协商或意向之中。
新加坡与日本、美国、EFTA、澳大利亚的FTA已经正式生效,与约旦、巴拿马的FTA已经签署协定,与韩国、新西兰和墨西哥的FTA已经达成协议,与加拿大、墨西哥、智利、印度、斯里兰卡的FTA正在谈判,与巴基斯坦的FTA正在协商和意向之中。
韩国与智利的FTA已经正式生效,与东盟、EFTA的FTA已经签署协定,与新加坡的FTA已经达成协议,与日本、美国、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印度的FTA正在谈判,中日韩FTA以及与中国、印度尼西亚、巴西、新西兰、澳大利亚、南非、欧盟、南美南部共同市场的FTA,正在积极地进行共同研究、协商或意向之中。
泰国与澳大利亚的FTA已经正式生效,与巴林的FTA已经签署协定,与美国、秘鲁、印度的FTA正在谈判,与韩国、新西兰、印度、孟加拉国、阿曼、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的FTA,正在积极地进行共同研究、协商或意向之中。
中国在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2004年以来对双边自由贸易也采取了越来越积极的态度。目前,中国-智利FTA和中国-巴基斯坦FTA早期收获协议已经签署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经济紧密化协定(CEPA)分别于2004年签署并开始实施,2005、2006年又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其次,中国除与巴基斯坦继续进行FTA谈判外,还正在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海湾合作组织进行谈判,与新加坡的FTA也即将开始谈判;除中日韩FTA外,还正在与韩国、印度、冰岛、南非关税同盟〔SACU〕进行FTA的共同研究。另外,2004年5月,中国还主动提出了中日FTA的建议。
表1 东亚各国和地区及东盟缔结FTA/EPA的情况(2006年8月)
国家、地区
已签署协定或达成协议的对象
正在谈判的对象
正在研究、协商或意向中的对象
中国
香港、澳门、东盟、智利、巴基斯坦、亚太贸易协定
新西兰、澳大利亚、GCC
中日韩、韩国、新加坡、印度、冰岛、SACU、日本、
台湾省
巴拿马、危地马拉
美国、日本、韩国、尼加拉瓜
日本
新加坡、墨西哥、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
韩国、印尼、文莱、东盟、智利、GCC
中日韩、印度、台湾省、蒙古、越南、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瑞士、MERCOSUR、SACU、南非、美国、加拿大、沙特、埃及、以色列、摩洛哥、挪威、冰岛、EFTA
韩国
智利、新加坡、EFTA、东盟、亚太贸易协定
日本、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印度、欧盟
中日韩、中国、印度尼西亚、巴西、新西兰、澳大利亚、南非、MERCOSUR
新加坡
AFTA、新西兰、日本、EFTA、澳大利亚、美国、约旦、韩国、巴拿马
加拿大、墨西哥、智利、印度、斯里兰卡、太平洋三洋五国
中国、巴基斯坦
泰国
AFTA、巴林、澳大利亚、日本
秘鲁、美国、印度、亚洲五国
韩国、新西兰、印度、孟加拉国、阿曼、阿联酋、沙特阿拉伯
马来西亚
AFTA、日本
美国、澳大利亚
菲律宾
AFTA、日本
美国
印度尼西亚
AFTA
日本
美国
越南
AFTA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