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一、历史演变
二、编修背景
三、新的城市性质和定位
四、关于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演变
天津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非常重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解放以来,多次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层面的方案。
1985年
1994年
2004年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演变
1985年在李瑞环同志主持下编制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1986年8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这是我市首次编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1986年到2000年。
该规划确定的天津城市性质是:“具有先进技术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开放型、多功能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的港口城市”。
规划提出“一条扁担挑两头”的城市布局结构,并首次明确了天津的城市空间结构由单核心向双核心发展,提出了“全市工业布局向沿海地区转移”的重要思路。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演变
1994年,市政府根据新的形势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于199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下简称“1999年版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1996年到2010年。
该规划确定了“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的城市性质。
规划确定“继续深化和完善‘一条扁担挑两头'的城市布局结构,形成以海河和京津塘高速公路为轴线,由中心城区和滨海城区及多个组团组成的中心城市”;“继续实施工业东移战略,形成新区带动老区,老区支持新区,新老并举,共同发展的格局”。
2005—2020年规划的编修背景
中央政府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纳入了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规划天津特别是滨海新区发展的未来。
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情况,就是随着天津港、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扩建,京津城际客运专线、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以及天津对外的铁路通道等一批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启动,大乙烯、大炼油、天碱搬迁、空客A320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先后实施,以及区县经济发展速度逐步加快,原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部分目标已提前实现,有些产业功能区要重新规划布局。
新的城市性质和定位
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新的城市性质和定位是: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与1999年版总体规划(“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相比,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对天津城市性质和定位在以下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新的表述。
三方面的调整
一是,
将1999年版“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调整提升为“北方经济中心”。 
二是,
将1999年版“现代化港口城市”调整提升为“国际港口城市”。 
三是,
增加了建设“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
经济中心
经济中心是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承担区域金融、贸易以及生产性服务等多种功能,作为区域经济的控制和决策中心,具有强大吸引能力、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渗透和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城市。
两次城市总体规划对天津城市定位的表述虽然只是两个字之差,但变化是很大的,“含金量”是很高的。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分析:
——天津城市自身的发展;
——京津两市的功能分工;
——区域经济的发展带动。
从天津城市自身发展来看
天津历史上就是中国北方的经济中心城市。到2005年形成了电子信息、汽车、化工等六大优势产业,已成为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全国第三位。同时,天津拥有我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和进出口货值最大的海关,已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