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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轨道施工技术安全总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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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轨道施工技术安全总交底.doc

上传人:435638 2019/2/5 文件大小:2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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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轨道施工技术安全总交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通霍铁路毛告吐至白音胡硕段扩能改造工程交底项目轨道施工安全图纸名称或图号交底单位通霍项目部第二作业队第三架子队接底单位交底人复核接底人签字职务签字日期施工技术交底记录(附页)轨道施工安全技术总交底一、编制依据1、铁办[2005]133号文,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2、关于重新公布《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3、《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4、铁运[2006]177号文《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二、工程项目1、轨道施工;三、营业线施工有关要求(一)、一般要求1、既有线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申报审批,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2、开工前要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或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否则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施工中涉及到既有设备的施工项目,要协助设备管理单位核查,施工前双方应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4、既有线施工中,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隧道、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必要时要请求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5、要与设备管理单位派驻到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员搞好配合工作,对安全检查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要立即执行,对有可能危及到设备和行车安全时,要立即停工整顿,严禁有不听劝阻继续施工而造成事故的现象发生,否则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6、各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员和工班长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发生事故,按规定列责和处罚。7、参与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在上道前进行必要的行车、人身安全教育培训。上道必须有称职的正式职工带领,禁止劳务工担任爆破员、防护员、带班及有明确技术等级要求的工作。对未按规定安排工作人员,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或施工中发生意外,危及行车安全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9、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10、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或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行车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11、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12、在施工地段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13、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对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违章使用封联线或手摇把等易发事故或可能危及到行车安全的问题,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坚决杜绝。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1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线路临时补修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15、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慢行开通后的线路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16、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48小时以前,要书面通知(可通过传真方式)车站施工内容、影响范围以及配合要求等,以便车站安排行车作业、安全把关等工作,必要时应共同商定配合事宜。17、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