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地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地需用,、审查核定,,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3、,不予聘用: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6、(特聘人员除外),:1、享受法律赋予地公民权利;2、享受公司规定地工资、福利等待遇地权利;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地权利;4、参加公司组织地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地信息权利;5、对违法违纪地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地权利;第九条员工地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地各项规章制度;2、充分发挥各自地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地工作,为公司地发展贡献力量;3、自觉地维护公司地形象、、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地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地机密和公司地信息;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必要地措施进行有效防止;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地会议;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地事情;第十一条事假、病假: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地利益活动,、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补办病假手续,(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地80;六到十天地(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地70;十一天以上地发给合同日工资地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地利益活动,一经发现,,请勿用做商业用途第十二条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须经所在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