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305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招股说明书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1,700万股
(三)每股面值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09年9月25日
(六)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6,7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盛发强、王静夫妇
分别做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蒋中富、李润渤、王冬梅、李小煜和
盛晓舟分别做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实际控
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分股份。公司股东力鼎投资、石信、肖功荣、
诺
廖红涛、高银珍、高红、李宇辉、范勇建、冯
铁林、于惠海、伍松林、李质辉、韩涛、尹亮、
张成、孙红分别做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公司股东肖功荣同时承诺:其子周
招股说明书
敏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
且在其子周敏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
司股份。公司其他21名自然人股东同时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
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年9月19日
招股说明书
重要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I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风险因
素”章节的全文。
一、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共租赁了16处物业用于商业、办公和仓储,合计
面积15,。其中2处租赁物业的出租人未能取得该等物业的产权证书,但
该物业的原转让方及出租方宏福建科与公司签订协议,若公司遭受法律风险或经
济损失,宏福建科将负责落实新的租赁房源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该类租赁物
业面积共计12,㎡,其中8,982㎡用作仓库,%;
3,㎡用作办公,%(预计2009年10月份公司迁入锦
秋国际新址办公,届时该3,㎡的租赁面积将减少至200㎡)。另3处租赁物
业,出租方未能提供其拥有该等物业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但公司全体股东已
承诺若公司因此遭受法律风险或经济损失,全体股东将负责落实新的租赁房源并
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用作自主零售的经营场
所,%。虽然公司在过去的经营中并未出现过因租赁
物业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无效或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的情形,但公司不能排除因出
现上述情况进而对公司的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二、加盟商的相关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直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