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7-162029-0001采购项目名称:新教学楼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2018年09月26日目录第一部分询价邀请书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报价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询价邀请书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丰县附城中学的委托,拟对其新教学楼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7-162029-0001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教学楼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00,,超过预算报价无效。: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项目内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8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18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3、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如是省外企业必须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我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信息由本中心统一查询。提交以下材料到我中心现场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如是省外企业必须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证书副本原件供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复印件,其中如是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和投标担保函的,原件附入响应文件里。)(4)2018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5)2018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中“附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中“附件”)(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中“附件”)(9)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一份加盖公章)(10)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供核查)(11)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09月29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询价文件。七、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