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对产品侵权责任立法的反思.pdf

格式:pdf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对产品侵权责任立法的反思.pdf

上传人:追风少年 2011/7/1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对产品侵权责任立法的反思.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 23卷第 2期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Vo l
23 No
2
2011年 4月 Journa l o f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 dm inistration Apr
2011
董事责任强制保险之强制性与合宪性
孙宏涛
(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 上海
201620)
摘要: 虽然董事责任强制保险限制了订立、变更以及解除合同的自由, 并直接影响到股东对其财产
的自由处分权, 但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在形式之正当性上符合法律保留原则, 在手段上遵循了
比例原则, 因而具有相应的合宪性。
关键词: 董事责任; 强制保险; 强制性; 合宪性
中图分类号: DF411
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
4533 ( 2011) 02
0060
05
在董事责任保险中, 保险合同的第三人除了公司之外还包括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公司雇
员、公司客户、公司的竞争对手以及广大的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主体。由此不难看出, 在董事责
任保险中, 作为第三人的利益相关主体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这与我国现阶段推行的强制保险,
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民用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强
制保险等适用的前提基本相同, 都限于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领域。应当看到的是, 董事责任强制
保险的推行会直接限制投保人订立合同的自由并进而侵害其财产自由支配权。因此, 为了论证推
行董事责任强制保险的合理性, 本文将针对为推行董事责任强制保险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及其合
宪性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
一、董事责任强制保险之强制性: 合同自由之限制
所有权绝对、合同自由和过错责任是近代私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而合同自由又是私法自治原
则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从这种意义上说, 合同自由是私法自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 也是合同
法的灵魂和生命。英国著名的契约法学者 P. S. 阿狄亚认为: 合同自由原则包含了两个紧密相
连并且截然不同的方面, 第一, 合同自由原则强调合同是基于双方合意; 第二, 强调合同的产生
是自由选择的结果, 没有外部妨碍, 如政府或立法的干预。[ 1] 8 - 9笔者认为, 合同自由原则应当包
括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内容: ( 1) 合同是否缔结的自由; ( 2) 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 3) 决定合同
内容的自由; ( 4)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自由; ( 5) 选择缔约方式的自由。保险合同作为私法合同
的一种, 理应遵循合同自由原则, 但是考虑到保险人与投保人在经济力量上处于不平等的地
位, [ 2] 如果放任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保险合同的内容, 则势必会导致保险人利用经济上的优
越地位压迫投保人, 从而出现形式上的合同自由引发实质上的合同垄断并有损社会正义。从这个
角度考虑, 世界各国大都将保险合同作为附和合同, 由保险人事先拟定保险合同条款, 并运用保
险法的相关规定来排除保险合同中那些减轻保险人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不公平
收稿日期: 2010
11
23
基金项目: 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华政经济法学(编号: S30902 ) 的建设成果; 上海市教委 2011 年度科研创新项目
董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