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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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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9/2/10 文件大小:5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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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摘要】针对目前高校教师收入水平增加和个人所得种类较多的特点,本文主要对高校教师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转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个方面进行了纳税筹划分析。【关键词】纳税筹划;节税;税负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全国各高校均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高等院校应针对各个高校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所在地方及自身校情的更系统、更深层次的税收筹划,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尽可能降低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合理设计课酬发放方案目前,高校教师的主要收入有两部分:基本收入和课酬。课酬的发放有三个方案,方案一:学期末一次发放;方案二:按月发放;方案三:每月定额发放,学期末补足差额。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课酬按月发放应并入当月工资计算所得稅。学期末一次发放应作为一次性奖金计算,自XX年1月1曰起对个人取得一次性奖金计算有新的计算方法。国税发[XX]9号文件规定,纳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在计算时首先确定适用税率。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数。现举例说明:说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稅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本文举例均按新规定执行。例1,某高校教师月基本工资2400元,某学期课酬共9000元。方案一:课酬学期末一次发放5个月共交个人所得税=X5%X5+9000X10%-25=975方案二:按月发放5个月共交个人所得税=【X15%-125】X5=1025方案三:每月定额发放1000元,学期末补足差额40005个月共交个人所得税=【X10%-25】X5+4000X10%-25=950元由此可看出:课酬发放方案不同,所交税额差别很大,此高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工资和课酬标准制定合理的课酬发放方案来降低教师的税收负担。将部分工资、薪金适当福利化高校可以把名义工资的一部分直接以福利的形式发给教师。因为有些福利支出,例如住房支出、交通支出、培训支出、甚至旅游休闲支出都日益成为高校教师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既然这些支出是必需的,教师用税后工资支付又不能抵减个人所得税,如果由学校替教师个人支付,则个人可以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思路主要有:。如开通班车、免费接送教职工上下班,或者每月报销一定额度的交通费用。,尽力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之后每月从其工资额中扣除部分款项,用于归还贷款。这样可以减轻教师的贷款利息负担。。,为其配备办公设施及用品,比如为教职工配备笔记本电脑及电脑耗材等。但在操作中要注意办公设施及用品的所有权属于学校,列入学校的固定资产,教职工拥有使用权,教职工调出学校时要将相应的物品归还学校。如果所购置的办公用品所有权归个人,则相当于对教职工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要按照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