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自来水管理暂行办法 xx村自来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村自来水价格管理,规范自来水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自来水价格管理权限:自来水属政府定价范围,水价结本村实际制定。凡年供水10吨以上(含10吨)水厂供水价格,由镇统一管理和确定。年供水10吨以下的水,供水价格由村管理,其价格原则上参照所在镇水厂价格执行,具体执行价格由村报镇政府确定同时报区物价部门备案。第三条村自来水价格制定和调整的程序:;,并提供成本认证报告;;。第四条村自来水价格定价原则:,兼顾实际合理成本为依据,力求保本微利;,鼓励节约用水;,有利于农村供水事业进一步发展;“一价”。第五条村自来水供水价格销售实行到户分类水价,现阶段实行两类水价的应逐步过渡实行三类水价。即:;、建筑业等生产用水;。以民用水水价为基础,其他种类水价加价幅度不得超过民用水价的70%。第六条村自来水供水仍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用户缴纳水费=容量水价(费)+计量水价(费)(计量单价×实际用水量)。第七条容量水价用于补偿制供输配水的固定资产成本。计量水价用于补偿制供输配水等营运成本。为使全村容量水价执行水平相对衔接,容量水价仍规定为:使用公称口径20mm及以下的用户每月每户交纳元,使用公称口径mm以上的其他用户每月交纳元。第八条个别家庭供水通过总表转供零售用户的,供应总表的执行供应价格;转供零售用户的,计量单价可在供应价的基础上,加总表以下资产维护管理费。供应价格、容量水价和资产维护管理费由村委核定。第九条村自来水供水价格组成:由供水成本、供水费用、税金和利润及水资源费等构成。村自来水厂主干管网的建设、运行费用在重新核定水价时纳入自来水成本中。(一)村自来水供水成本是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动力费、直接工资、资产折旧费、修理费以及其他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输水、配水等环节的水损可合理计入成本。 :指在制水生产中取水、净水和进行消毒、使用混凝药剂以及耗用其他材料等费用,按平均进货价格乘以实际耗用量列支。 :按规定电价乘以吨水耗用量列支。自发电部分按耗用的汽、柴油数量乘以平均进货价格列支。每千吨售水电耗千瓦时。供水副营业务用电的费用不得列入供水成本。 :指在生产一线岗位的制水工做人员的工资、津贴等平均合理工资水平测算。 :供水动力设备、主管网、泵站、房屋等其他资产折旧。资产折旧率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一般不超过固定资产的%。 :直供零售的原则上不超过%;供应总表的最高不超过%,总表转供零售到户的最高不超过11%。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漏损率计算。 :指主干管网的建设、运行费用。(二)供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人员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