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大连旅顺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八月
前言
为解决区域内污水处理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的问题,改善投资环境,旅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建设区域的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由大连旅顺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拟建污水处理厂总占地30000m2,,,总处理规模3万m3/d。本报告针对一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发[2005]40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属于鼓励类中“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大连旅顺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总论
评价原则及目的
略。
评价依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根据大连市政府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噪声功能区划
根据《旅顺口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旅顺口区环境保护局,),本项目所在地为3类标准适用区。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临近海域为四类环境功能区。
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TSP、SO2、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H2S、NH3选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2)声环境
根据《旅顺口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旅顺口区环境保护局,),本项目所在地为3类标准适用区,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3)海水水质
根据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旅顺口区大羊头北端至杨家村向海延伸2000米”为四类海域,本项目纳污海域为四类海域,执行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
(2)污水厂出水标准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主要是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以及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污水处理厂污水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3)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污泥控制标准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的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
(4)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营运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评价因子
根据识别的项目污染因子,结合工程分析,。
评价因子
序号
类别
评价因子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PM10、SO2、NO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H2S、NH3
2
海水水质现状
水温、pH、CODMn、DO、BOD5、悬浮物、无机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以N计)、活性磷酸盐、石油类
水环境影响评价
CODMn、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3
噪声
Leq
4
固体废物
污泥
评价等级的划分及评价范围
大气评价等级及范围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出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各污染因子的占标率Pmax均小于10%,由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确定为以本项目厂区几何中心为原点,向东西南北各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