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浩集团员工外部招聘管理办法金浩集团员工外部招聘管理办法(金浩人[2007」5号,2007年4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招聘工作,保证公司员工质量,加强对员工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依据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金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浩集团、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招聘是指基于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或人才储备目的,面向本公司之外发布招聘信息,对应聘者进行甄选录用的工作。第三条金浩集团员工招聘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面向社会。充分利用市场、校园、中介机构等途径,扩大选人视野,开拓招聘渠道。(二)公开招聘。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职位、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信息,规范招聘过程,广泛吸引人才。(三)公平竞争。坚持机会均等,严格按照职位的任职条件甄选,不因应聘者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家庭背景以及推荐人的不同而给予不同考虑。(四)择优录用。所有应聘者必须参加规定的考试或考核,依据考试或考核结果择优录用,确保招聘质量,实现人岗匹配。(五)依法合规。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金浩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制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与录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总部本部及本集团各所属公司。各所属公司可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员工招聘管理细则,并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本集团委托劳务(人才)中介机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招聘需求、对象和基本条件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年度编制辖内人力资源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以本公司战略目标、业务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为出发点,综合考虑机构规划、流程设计、内部控制、职位编制、成本预算及人员规模和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在各用人单位(含本部部门和辖属机构,下同)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确定。第六条各用人单位应当于每年9月底之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本单位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应当包括:需求机构(部门、团队)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和需求总人数;需求职位名称、人数、职责要求及所需资格条件;人员补充上岗时间等内容。第七条各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汇总辖内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经公司管理层集体审议后,于每年10月底前以发文形式正式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第八条总部人力资源部逐司审核、测算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制订全集团人员配置总体计划,报总部管理层审定,并负责将审定结果及时向各公司反馈。第九条各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总部审定同意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视人才市场状况合理确定招聘时间,制订招聘方案,并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管理层审定同意的总部本部人员需求计划,结合职位空缺的情况,会同相关用人部门制订招聘方案,进行招聘。对于用人部门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之外临时增加的人员需求,需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报经管理层逐一审定后,方可进行招聘。第十条招聘方案一般包括:人员需求清单,包括拟招聘的职位名称、人员数量、任职资格要求等内容;招聘信息发布的时间和渠道;招聘工作组人选,包括人员姓名、职务、各自的职责;招聘程序;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工作时间表;招聘广告样稿;等等。第十一条招聘常规渠道主要包括:(一)登载招聘广告;(二)参加人才招聘会;(三)校园招聘;(四)通过猎头公司或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五)网络招聘;(六)员工推荐。用人单位应根据招聘职位不同、人员需求数量和人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