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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xxxx42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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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管理制度公司制度建设基本原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健全公司制度体系,推进公司依照现代企业制度开展管理。第二条本公司任何一项制度的制定,其目的是为了健全公司各项工作的管理,保证其规范运作,所有制度都必须建立在保障公司良好经营秩序的基础上。第三条公司制度的制定、适用、修改、废止、解释和编纂等事项,适用本原则。第四条公司的制度建设必须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维护公司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行政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公司行政制度管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配合推进公司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公文管理细则第二条  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细则。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文指公司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传送的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各部门相互间传送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规范(不含合同文件)等。第四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  行政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六条  公文一般由秘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成文日期、印章、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一、 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须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秘密”级公文还应专人专管;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紧急”、“加急”;三、发文单位标识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的,主办单位排列在前;四、发文字号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制度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六、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八、 印章:公文应加盖公章;九、 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十、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十一、 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领导,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 份数指需要发送及归档的文件份数;十三、各单位发文(包括传真件)参考格式见《红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公文格式》。第七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四章发文办理第八条发文一、以公司名义或部门名义发出的文件,由经办部门按公文管理规定要求拟定文稿及办理发文审批;发文前,经办部门将文件、电子文档、发文审批依据交行政部,行政部核对、登记后进行发文。二、公司内部发文,发文单位填写“文件会签单”,由行政部负责送达并做好发文登记、存档工作。第九条发文程序一、流程: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编号校对、打印盖章发文。二、会签时限1、“普通”公文应在8个工作小时内会签完毕;“紧急”类公文应在4个工作小时内会签完毕;“加急”公文应随到随签,必要时可以集体商榷(紧急程度由拟稿单位确定、管线领导审定,并说明理由);2、如公文涉及事项复杂,行政部可适当延长时限,但不得超过本条第1款所规定时限的两倍。第十条签发一、签发权限:1、涉及公司管理制度、办法及规定性文件,由总经理签发;2、公司重要对外文件(如对政府函件),由总经理签发;3、公司各职能部门间知会性函件,由该部门负责人签发;4、人事任免通知,按人事管理权限签发;二、对会签有不同意见者,经整理后再送签发人,文件一经签发,不再改动。如确需修改,须经签发人同意。第十一条编号拟稿部门应附送已审批的“公文发文表”、公文稿样及公文电子文档,交由行政部统一登记、编号。第五章收文办理第十二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示、承办、催办等程序。第十三条  上级单位下发或交办的公文,行政部使用“来文处理单”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须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须明确办理时限。第十四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须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须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行政部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以公司(包括各职能部门)为收文单位的外单位来文,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接收、批转、传递、登记、跟踪。第十六条公文批示一、公文批示时,对有具体办理事项的,批示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批示人签阅视为同意;没有具体办理事项的,签阅表示阅知;二、批示人不能亲自批示(如开会、外出等),由行政部负责电话联系,并根据电话记录代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