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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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规章 2
、规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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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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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11
、建筑物结构和建设内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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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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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员编制与劳动制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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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和布置 17
、通风空调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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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地面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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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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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因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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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因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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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实施情况评价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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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措施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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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经费投入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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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设施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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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控制设施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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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价结论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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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旨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六条关于“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规定。
(2)通过对该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全面了解该新建项目竣工试生产后,生产设备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实施和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和确定该新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产生环节,检测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
(3)针对新建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使新建项目正式投产后其职业病有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及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保护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健康。
(4)通过评价,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提供可借鉴的资料。同时也为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施行;
(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施行;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施行;
(6)《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98年第9号令);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施行;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卫生部令第22号发布);
(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3号令;
(10)*;
(11)*。
、规范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91;
(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6)《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7)《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8)《危险化学品目录》(2002版);
(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