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安全责任书签订办法
为确保全省电大考试安全,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规章,在全省电大全面推行考试安全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称为“三级八岗考试安全责任书制度”。
“三级八岗考试安全责任书制度”的内容是:
一级:各分校校长与省校校长签订《分校考试安全责任书》,省校派往分校巡考蹲考人员与省校校长签订《巡考蹲考岗位责任书》,省校保密人员与省校校长签订《保密岗位责任书》。
二级:按照省校的统一要求,各考点负责人与分校校长签订《考点考试安全责任书》,分校派往各考点蹲考人员与分校校长签订《分校蹲考岗位责任书》,分校保密人员与分校校长签订《分校保密岗位责任书》。
三级:按照省校的统一要求,各考点监考人员与考点负责人签订《考点监考岗位责任书》,考点保密人员与考点负责人签订《考点保密岗位责任书》。
三级八岗考试安全责任书范本: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分校业已阅读、理解并认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到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一定切实履行分校(考区)主考职责,坚决维护考试安全。为此,我代表分校向省校校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认可分校法定代表人是本辖区(考区)电大考试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考区电大考试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本考区电大考试安全。
二、保证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严格本考区考点申报、审批和考点管理,决不擅自设立考点。
三、保证落实《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主考职责》,认真履行主考职责,切实落实本考区考点布置、考试工作人员配备、考场纪律、监考工作守则、蹲考巡考人员工作职责、考试工作人员考前培训、考生教育、试卷保密、规范考试工作等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各类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证落实《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工作守则》、《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巡考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分校蹲考、巡考、组考、监考人员的选聘、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确保蹲考、巡考、组考、监考人员素质合格与工作规范。
五、知晓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答卷为机密级国家秘密。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安全保密规定》,执行校级领导带队领取试卷制度,坚持试卷保密室双人昼夜值守、双锁分别管理,坚决制止试卷开考前拆封,确保本考区试卷传输、分发、保管与答卷回送保密安全万无一失。
六、保证落实《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规范》,严格要求本考区各考点规范布置考点考场,安排专人把守警戒线,考试期间禁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区,维护好考场内外秩序。
七、严格要求本考区各考点做好考生考风考纪与诚信教育,坚持在考前向考生宣讲《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制度,引导考生抓紧考前学习,积极备考,考试时沉着应考,严守考纪。
八、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本考区各考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擅自设点、试卷泄密、考场混乱、答卷雷同、操作失误等重大事故的考点和人员,依规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报告省电大;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承诺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考试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地址,保证举报电话畅通。
十、建立考风考纪通报制度。对举报较多、成绩异常的考点,对其主考进行考前谈话、提醒与警告;问题严重的加大蹲考巡考监考工作力度,坚决制止考试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建立考试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本考区各考点发生严重违纪、泄密等重大事故时,保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电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立即组织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告省电大。
十二、建立健全考试工作责任制,责成本考区各考点主考向分校校长签订《电大考点责任书》,责成派往工作站与教学点考点蹲考的负责人向分校校长签订《分校蹲考人员责任书》。
十三、本分校保证信守以上承诺,承担本考区电大考试安全责任。凡因工作失职而发生擅自设点、组考失误、试卷泄密、考场混乱、答卷雷同、考生严重违纪舞弊、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严重失职等考试安全事故,我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