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沂河东汤河发展计划临沂市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为科学正确地实施城市规划,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相关控制标准。临沂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在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特别是强制性规范的前提下,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城市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对尚无批准详细规划的地区,应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实施,并符合《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的规定。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和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基础设施条件实施。 ,符合经批准的用地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2、建筑容量控制在临沂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容量(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按表1的规定执行。表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国家在1987年制定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对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设计,做了明确地规定: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为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对未列入表1的工业、仓储、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简称科、教、文、卫建筑,下同)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1中相应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3、建筑间距: 主要朝向: 多、低层居住建筑与多、,并同时满足大寒日满窗日照2小时的日照标准和视觉卫生要求。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多层、低层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必须满足大寒日满窗日照2小时的日照标准。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时,应按以上两款规定执行。医院病房楼、疗养院住宿楼、托儿所、幼儿园活动室和大、中、,南侧为高层时,必须满足大寒日满窗日照3小时的日照标准。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北侧或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应满足消防、抗震、疏散、视觉卫生及建筑退让的要求。 : 居住建筑,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米;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在满足消防间距要求的同时必须满足视觉卫生要求。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应满足消防间距和视觉卫生要求。非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之间应满足以下规定:高层与高层之间不小于13米,高层与多、低层之间不小于9米,多层与多、低层之间不小于6米,低层与低层之间不小于4米。 4、建筑退让建筑后退用地界线主要朝向低层建筑后退南、,且最小距离不小于2米。多层建筑后退南、,且最小距离不小于10米。高层建筑后退南、,且最小距离不小于15米。次要朝向多、低层建筑后退东、,且最小距离不小于3米,并满足消防间距要求。高层建筑后退东、,并满足消防间距要求。多层建筑南北长度大于15米,高层建筑南北长度大于20米的,其后退东、西侧距离按主要朝向计算。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标准城市道路等级分类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城市道路。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小于40米,大于24米的城市道路。支路:道路红线宽度小于24米的城市道路。行政办公、科教文卫、商业金融、宾馆、餐饮服务等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高度大于75米,小于100米的建筑: 后退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5米;后退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0米,后退城区支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0 临沂市区域规划与发展【摘要】城市是由建筑,绿化,道路,水系,人文风景等共同组成的服务于人的空间。城市规划解决的是上诸因素以及认得六觉感觉尺度为准,组合而成的城市空间。按照“一心七轴”的市域城镇空间体系和“两系、九河”的大水城建设发展方向,将临沂城市圈划分为三个圈层,即核心圈层、紧密圈层、辐射圈层。【关键词】临沂市规划城市规划与产业布局的关系特色城市前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各种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设施的发展相对滞后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长期生活在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