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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技术.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二、土壤污染

(1)土壤污染的概念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土壤污染(soil pollution)是指对人类及动、植物有害的化学物质经人类活动进入土壤,其积累数量和速度超过土壤净化速度的现象。
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土壤卷:土壤污染(soil pollution)是指人为活动将对人类和其他生命体有害的物质施加到土壤中,致使某种有害成分的含量明显高于土壤原有含量,而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2)土壤污染的过程
土壤环境中污染物的输入、积累和土壤环境的自净作用是两个相反而又同时进行的对立统一的过程,在正常情况下,两者出于动态平衡状态。
人类的各种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输入土壤(包括施入土壤的肥料、农药),其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环境的自净作用的速度,打破了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的自然动态平衡,使污染物的积累过程占据优势,导致土壤环境正常功能的失调和土壤质量的下降;或者土壤生态发声明显变异,导致土壤微生物区系的变化,土壤酶活性的减小;同时,由于突然土壤环境中污染物的迁移转化,从而引起大气、水体和生物的污染,并通过食物链,最终影响到人类的健康。
土壤污染有三大特点:
①隐蔽性和潜伏性
它对动物和人体的危害往往通过农作物包括粮食、蔬菜、水果或牧草,即通过食物链逐级积累危害,人们往往身受其害而不知所害,不像大气、水体污染一杯人直接觉察。
②不可逆性和长期性
土壤一旦遭到破坏就极难恢复,重金属元素对土壤的污染是一个不可逆过程,而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一个相当长的降解时间。
③后果的严重性
然而土壤对污染物并非时被动的接受过程,它也有净化功能

(1)自净作用的概述
土壤的自净作用是指在自然因素作用下,通过土壤自身的作用,是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的数量、浓度或形态发生变化,活性、毒性降低的过程
正是由于土壤具有这种特殊功能,少量有机污染物进入土壤后,经生物化学降解可减低其会活性,变为无毒物质;进入土壤的重金属元素通过吸附、沉淀、配合、氧化还原等化学作用变为不溶性化合物,使得某些重金属元素暂时退出生物循环,脱离食物链。
(2)根据作用机理,分为四类。
①物理净化作用
土壤是一个多相的疏松多孔体,犹如天然的大过滤器。
固相中的各类胶体物质---土壤胶体又具有很强的表面吸附能力,进入土壤中的难溶性贵污染物被土壤机械阻留;可溶性污染物被土壤水分稀释,减少毒性,或被土壤固相表面吸附。
需要指出的是,物理进化作用只能使污染物在突然中的浓度降低,而不能从整个自然环境中消除,只是污染物的转移。某些污染物比如:农药可挥发或转化成气态物质在土壤空隙中迁移、扩散,以致迁移如大气,。
②物理化学净化作用
污染物的阳、阴离子与土壤胶体上原来吸附的阳、阴离子之间的离子交换吸附作用。一般土壤中带负电荷的胶体比较多,土壤对阳离子或带正电荷的污染物的净化能力较高。
但是,物理化学作用也只能使污染物在土壤溶液中的离子浓(活)度降低,相对地减轻危害,而没有从根本上将污染物从土壤环境中消除。该作用只是暂时的、不稳定的,同时,对于土壤本身来说,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的积累过程,将产生严重的潜在威胁。
③化学净化作用
污染物进入土壤后,进过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如:凝聚与沉淀反应、氧化还原反应、络合-螯合反应、酸碱中和反应、水解和分解反应等等,使污染物转化成难溶性、难解离性物质,使危害程度和毒性减少,或者分解为无毒物或营养物质称为化学净化作用。酸碱和氧化还原反应起主导作用。
但是对于稳定的化学物。如PCB(多***联苯)、稠环芳烃、有机***农药,以及塑料、橡胶等合成材料,则很难被化学净化。
④生物净化作用
有机污染物在微生物及其酶作用下,通过生物降解、被分解为简单的无机物而消散的过程。
土壤生物(微生物、土壤动物)对污染物的吸收、降解、分解和转化过程与作物对污染物的生物性吸收、迁移、转化是土壤最重要的净化功能。
土壤的生物净化才是真正的净化。虽然能够净化大部分有机物以及一些无机污染物,但是,微生物不能净化重金属,反而可能使重金属在土体中富集,这也就是重金属为土壤环境最危险污染物原因。
总之,土壤的自净作用是各种化学过程共同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其过程相互交错,其强度的综合构成了土壤环境容量的基础。尽管土壤环境具有上述多种净化作用,而且也可通过多种措施来提高土壤环境的净化能力。但是土壤自净能力也是有一定限度的,这就涉及到土壤环境容量的问题,这里不再多讲。

(1)土壤环境污染物质:输入土壤环境中的足以影响土壤环境正常功能,降低作物产量和生物学量,有害于人体健康的那些物质。
主要是指城乡工矿企业所排放的对人体、生物体有害的“三废”物质,以及化学农药、病源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