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鹤山市双合镇泗合村百块经济合作社、双合镇双桥都村蒲芦咀经济合作社、鹤城镇经济联合总社、鹤城镇东坑经济联合社、鹤城镇小官田经济联合社:根据城市规划,鹤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作为鹤山市2016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方案:耕地6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0万元/公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我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执行。二、安置方式本批次征地采用安置方式有三种:1、货币安置(支付安置补助费,用来安置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已计入征地补偿费内);2、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15%的比例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划出留用地,也可以选择留用地安置折算成货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参照地区平均土地收益确定。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的为准。鹤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