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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吉林大学XX招生计划吉林大学XX年本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建议表说明:1、本表除“学校拟定XX年计划”栏外,其他栏目数据均由各学院提供。 2、学院对设在提前批,使用单独代码、按试验班招生等有建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3、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4、专业专任教师数指本学院的专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人数。学院: 主管院领导签字:XX年月日吉林大学XX年本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建议表说明:1、本表除“学校拟定XX年计划”栏外,其他栏目数据均由各学院提供。 2、学院对设在提前批,使用单独代码、按试验班招生等有建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3、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4、专业专任教师数指本学院的专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人数。学院: 主管院领导签字:XX年月日吉林大学XX年本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建议表说明:1、本表除“学校拟定XX年计划”栏外,其他栏目数据均由各学院提供。 2、学院对设在提前批,使用单独代码、按试验班招生等有建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3、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4、专业专任教师数指本学院的专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人数。学院: 主管院领导签字:XX年月日吉林大学XX年本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建议表说明:1、本表除“学校拟定XX年计划”栏外,其他栏目数据均由各学院提供。 2、学院对设在提前批,使用单独代码、按试验班招生等有建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3、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4、专业专任教师数指本学院的专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人数。学院: 主管院领导签字:XX年月日吉林大学XX年本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建议表说明:1、本表除“学校拟定XX年计划”栏外,其他栏目数据均由各学院提供。 2、学院对设在提前批,使用单独代码、按试验班招生等有建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3、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4、专业专任教师数指本学院的专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人数。学院: 主管院领导签字:XX年月日吉林大学XX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吉林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第三条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第四条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吉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第六条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全面组织和实施吉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吉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第七条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三章专业介绍第八条学校概况和各专业介绍见《吉林大学XX年报考指南》及《吉林大学XX年招生专业介绍》,详情请查询吉林大学招生网站,网站地址为:http://。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九条在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的专业设置和办学条件,制定《吉林大学XX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条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生源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分省计划编制情况,在分专业计划基础上制定《吉林大学XX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在报考前向考生公布。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情况。第五章录取办法第十二条学校根据专业学****对考生的相关要求,依照国家法规和我校录取原则,制定下列录取办法。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最大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在平行志愿省区)或120%以内(在非平行志愿省区),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