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五号)序号技术分类技术名称限制禁止性能指标限制、禁止使用范围相关理由替代技术(产品)执行日期1建筑施工技术竹脚手外架√严禁用于建筑施工。施工效率低,易发生安全事故。碗扣式、门架式、扣件式和整体提升式等脚手架2009年5月1日起执行2扣件式钢管悬挑卸料平台√严禁用于建筑施工。结构存在缺陷,架体稳定性差,抗风荷载能力差,容易造成架体倾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型钢卸料平台3扣件式钢管井架√严禁用于建筑施工。井架搭设随意性大,运行稳定性差。井架内的提升吊篮、停层保护装置及断绳保护装置故障率高,安全可靠性差。不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的规定。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要求的其他井架4现场搅拌混凝土√除不得用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渝建发【2006】165号)规定限制范围外,黔江区、双桥区、万盛区、南川区、垫江县、荣昌县、大足县、铜梁县城区不得用于建筑面积1000m²以上或混凝土用量500m³以上的建设工程。污染环境;质量不稳定;占用施工场地。预拌混凝土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5单立轴行星式强制搅拌机(俗称“磨儿机”)√不得用于主城区建筑施工混凝土搅拌。搅拌混料不充分,生产的混凝土质量不稳定。其他符合要求的搅拌机2009年5月1日起执行6手工制作箍筋工艺√不得用于市属重点建设工程。效率低;产品质量不稳定,难以达到《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JG/T226-2008的规定。机械加工箍筋工艺7钢筋混凝土技术预制混凝土板√1、不得用于主城区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筑楼板和屋面板工程;2、不得用于具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县(区)城规划区内的建筑楼板和屋面板工程;3、不得用于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的楼板和屋面板工程;4、以上规定以外的建筑楼板和屋面板工程不得使用跨度>3600mm的预制混凝土板。(地面层架空板除外)整体性差;抗震性差;板间接缝易开裂。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序号技术分类技术名称限制禁止性能指标限制、禁止使用范围相关理由替代技术(产品)执行日期8建筑保温技术燃烧性能级别<B2级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严禁用于建筑节能工程。产品质量不符合《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2002和《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的规定。燃烧性能级别≥B2级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2009年5月1日起执行9燃烧性能级别<B2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严禁用于建筑节能工程。产品质量不符合《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2002的规定。燃烧性能级别≥B2级的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10表观密度<18kg/m3的EPS板√严禁用于建筑节能工程。产品质量不符合《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的规定。符合《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要求的EPS板11煤(炉)渣、水淬矿渣、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等吸水性强(体积吸水率≥20%)的松散材料√严禁用于建筑节能工程。吸水率高,严重影响隔热保温效果与工程质量。陶粒、加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及经改性的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等(体积吸水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