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市水务规划计划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全市水务规划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规范水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管理,落实各项水务统计制度,提高规划计划工作水平,依照省、市对规划计划工作考核要求,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江北新区环保水务局和11个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各区水务局)。考核内容对于涉及水务规划与计划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分为四类百分制考核,具体内容如下。(一)规划工作。主要从规划编制进度、编制成果质量、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及规划工作的创新性四方面进行考核,共计100分。(二)前期工作。主要从自评报告报送的及时性、前期工作进度及前期工作质量三方面进行考核,共计100分。(三)计划工作。主要从市以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地方配套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共计100分。(四)统计工作。主要从统计工作人员落实情况、统计表格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五方面进行考核,共计100分。三、考核标准考核采用分项评分方法,对规划、前期、计划、统计四项工作逐一考核,每项工作满分100分,各项工作考核内容分别设置权重,计算各单项内容得分,累加计算各项得分。考核方式采用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赋分标准见附表,四项工作的考核结果将在局系统内部予以通报,将作为全市水务系统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下一年度的项目安排及投资计划下达挂钩。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考核工作由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牵头,考核主体为各区水务局,各区应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明确规划计划工作分管领导、科室部门及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强化工作责任意识。(二)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各区水务局要切实重视规划计划工作,对照年初印发的《2018年全是水务规划计划工作意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有序推进各项规划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完成年初指定的工作计划,健全统计工作制度,规范规划计划工作的完成。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表:南京市水务规划工作考核办法赋分表附表:南京市水务规划工作考核办法赋分表序号项目考核内容评定标准分值评分一规划工作 100 1规划编制进度年度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情况。每项规划编制各阶段工作按时完成情况;考核对象根据有关规划工作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单项规划权重根据规划内容和重要程度确定。进度总得分=[∑〔年度应编制各单项规划进度得分(百分制)×各自权重)]×35/1000~ 2编制成果质量年度规划编制各阶段成果质量情况。考核对象根据有关规划工作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单项规划权重根据规划内容和重要程度确定。依据规划成果审查情况赋分质量总得分=[∑〔年度应编制各单项规划质量得分(百分制)×各自权重)]×35/1000~ 3编制工作规范性年度规划编制工作程序规范性,包括工作大纲、征求意见与审查、报批、备案、评估等各阶段。工作规范性较好,各阶段工作符合《江苏省规划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酌情赋分。~ 工作规范性一般,酌情赋分。~,酌情赋分。0~、规划工作创新、规划内容拓展、采用模型等先进技术等情况。,。0~ 二前期工作前期工作考评,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在次年元月前完成。100 1自评总结各区结合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