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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同编号:个借( )号
联合投资发展合同
投资种类:
投资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被投资人(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了双方共同发展,本着实是求事,开拓进取、共同出力出智,互敬、互信的原则,双方相互支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以下投资合同并承诺要严格履约。
一、投资种类及金额及目的:
1、乙方因的需要,现自愿与甲方合作,由甲方在事项中投资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人民币: ),乙方应将此款用于
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2、投资款项的时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在此期间有权派人员监管使用情况,待遇由乙方负责。
3、投资回报,乙方自愿给甲方返还红利,按投资的每壹万元每月返还给甲方红利元人民币,返还时间必须在投资的当时起,每月按时支付不得延误。
4、投资金额的支付方式:根据乙方需要的金额和实际情况甲方可一次投入,也可按计划投入。甲乙双方都以签字生效的合同、借据为准。
5、投资的本金返还:根据乙方实际情况按双方签定投资合同的所用时间内返还全部投资,也可提前返还,也可分期返还,但红利随投资时间和金额而定,乙方必须返还全部投资,甲方才终止红利结算。终止本投资合同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二、投资担保:
双方互信,是要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的。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形式为甲方所投入的资金提供全权担保。
保证:乙方必须提供担保人,人员要求公务员,工职人员、人民教师或有相应实力的个人或单位。
质押:国债、基金、期货、股票等国家发行的有效有价合法证券。
抵押财产
(一)乙方以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抵押物清单
抵押财产名称
权属证书及其他有关证编号
处所
面积或数量
抵押财产的价值(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庙宇抵押的金额(万元)
备注
(二)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或者甲方收执的他项权利(抵押权)证书或抵押权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三、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 (金额大写) 红利和因此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不限于运用社会讨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四、抵押财产登记及保管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应于抵押登记完成之日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甲方持有和保管。
五、抵押财产的保险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甲方指定的险种、保险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财产的保险。保险人应具备法定资质和良好信誉。
保险单内容应当具符合甲方的要求,不得附有损害甲方权益的限制性条件。保险单上应特别注明:甲方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变更保险单应经甲方同意;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直接划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财产已保险的但保险单未注明上述内容的,应对保险单作相应的批注或变更。
乙方应确保保险连续有效,不得理由致使保险中断、撤销、失效,或者致使保险人减免赔偿责任,或者不经甲方同意变更保险单。如果保险期间届满时,乙方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乙方应当续保,对保险期间作相应延长。
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之日(抵押财产续保的,则为保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抵押财产的保险单正本交付给甲方,并且在主预留有关保险索赔或保险权益转让所必需的文件。
就抵押财产取得的保险赔偿金,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乙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经甲方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
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乙方自由处分。
六、抵押权实现
债务从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处分或提前处分抵押财产。
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下称“暂定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簿,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其最终坐为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若以抵押财产抵偿甲方债权的,上述暂定价值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