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顶山城中村改造计划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快新华区旧城改造的意见为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建设健康、规范、快速发展,有效改善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意见》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与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共同研究,特对新华区一下旧城开发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旧城开发项目范围 A块:凌云路以东,光明路以西,建设路以南,湛北路以北。B块:光明路以东,西杨村河以西,建设路以南,湛北路以北。C块:西杨村河以东,体育路以西,建设路以南,湛北路以北(转载于:写论文网:平顶山城中村改造计划)。D块:中兴路以东,开源路以西,建设路以南,湛北路以北。E块:建平巷以东,开源路以西,步行街以南,建设路以北。F块:中兴路以东,开源路以西,矿工路以南,优越路以北。G块:自由街以东,开源路以西,胜利街以南,矿工路以北。二、具体要求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群众受益”的原则。 ,实行联片开发,一个地块选择一个开发企业,杜绝零星插建项目独立建设。 ,提供两套以上设计方案,并向地方政府缴纳改造保证金。 4。旧城改造项目用地规划原则上应在3万平方米以上,方可享受旧城改造优惠政策,周边需要改造的零星地块应一并纳入改造,土地统一出让,各产权单位不得自行开发。 、公共设施建设与旧城改造项目同时进行规划设计报批、同时施工。小区外由企业代建的市政公共设施,建成后交新华区城管部门统一管理。 6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旧城改造项目,新华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规划局不予政策支持。 XX-7-15 平顶山市建西快速通道综合改造规划设计作者:王晓明摘要:本文以实际工程为例主要对平顶山市建西快速通道综合改造规划设计进行的详细的探讨。关键词:快速通道;综合改造;规划设计 ;东至老城区的凌云路与建设路相接,全长约7000米。道路红线宽70米,绿线90米,37米双向十车道,米绿化分隔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该道路作为目前平顶山市新老城区间重要的一条交通大通道,承担着新老城区间交通量的80%,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已经满负荷通行,今后它还会随着城区人口的增加及新城区的发展而迅速提升。 、小平交路口30个,交通信号灯4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年达20余起,死亡3~5人。该道路已经成为当地人车矛盾最突出,安全隐患最大的交通通道。根据现场调查,该路机动车交通组成为小客车、公交车、长途客车、小货车、中型及大型货车,其中交通组成中小客车占比超过88%。轴载调查车辆以公交车、长途客车及中型以上货车为主要对象。基础设施现状分析现状车行道侧石至建筑之间的人行道由于建设年限较长,状况较差。主要表现有:侧石和人行道板破损较多,人行道起伏不平,一半以上路段没有铺设盲道,5米宽的人行道与5米以外的铺装不协调;沿线的绿地植物搭配层次性和丰富程度均不佳;人行道上的公交候车亭、电话亭、公交站牌、宣传栏、阅报栏、变电箱、垃圾箱等各类设施严重缺失,且设置风格各异,设施损坏严重,外观陈旧,卫生状况不佳,整体视觉效果较差;由于人行道系统整体设置的不完善,通行舒适性较差,不能体现平顶山市城市建设的整体水平。因此,人行道系统以及相关的设施应进行统一改造。沿街建筑物除部分使用年限较短的建筑外,大部分为城中村1—2层建筑档次较低,建议设计统一考虑。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摘要信息编号:DXX00001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促进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豫发[1997]8号文及[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文件精神,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和后备土地资源潜力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同时搞好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占用耕地与整理复垦开发挂钩政策,加强用途管制,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