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四川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广安市临港国际二期工程】 XX/3/2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方:四川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四川嘉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广安市临港国际农产品城【二期工程】6区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广安市临港大市场 :广安市临港工业区 :项目建筑总面积约2XX平方米, 地上3层商品楼。 :综合单价:_285_元/平方米;暂估总价:_万元。第二条、施工承包方式及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 :设计蓝图范围内除开槽、打桩、护坡之外的全部工程,包括:土建主体及内外墙装修,水、暖、电安装,门窗制作和安装,防水、电梯、消防等全部工程。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XX年11月1日;竣工日期:XX年4月20日。开工日期自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以下因素造成的竣工日期或施工节点延误,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停工、缓建; ; ; 、缓建、停建或导致相关部门处罚影响施工进度; 、认厂造成的工期延误。。第四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 。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 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质量标准 、规范进行施工。 ,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98%_。 ,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第五条、合同计价方式 :乙方按照施工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和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并按下述计价方式进行预、决算。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总产值; 、技工160元每工日;普工120元每工日。,由甲方确定分包单位及合同内容,纳入乙方现场管理范围,乙方负责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及施工资料归档工作。明确各方主体具体责任义务, ,如遇国家或政府部门颁布新的文件,则执行新文件的有关规定。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由乙方垫资施工,按乙方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项。本项目工程款项以转帐方式按以下节点、比例及数额支付。 : 以每壹栋楼为结算单位。在结构主体施工至地上每层封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递交当月工程量报表,甲方次月5日前拨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施工至主体工程封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5%。二次结构、按月进度付款,每月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5%,分项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该项工程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5%。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起计算,甲方应在2个月内审核完毕,而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量的 95%,同时,乙方将竣工资料交给甲方。余款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质保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满一年且完成保修任务后,10日内支付质保金的50%,满二年且无积累维修问题时,10日内将剩余质保金一次性全部付清。 ,否则乙方视甲方未支付该笔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