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A thesis submitted to
XXX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Engineering
和县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告知单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安徽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申请备案申请1份(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企业产品标准文本报批稿一式三份;
3、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
4、企业产品标准审定证书(包括会议纪要)、必要的验证和检验报告以及审查单位和人员名单各1份;
5、企业产品标准发布通知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各一份。
三、办理程序
(一)受理
经办人员在确认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准确齐全后,受理申请材料。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告知申办人。
(二)审查
经办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审查,审查项目如下: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三)备案与复审
企业产品标准经备案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编号,并在产品标准正式文本上加盖备案专用章,签发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通知单。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与现行的强制性标准抵触的将责令企业停止实施并限期改正。
企业产品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当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企业应及时复审企业标准,确定该标准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企业标准复审后,企业应及时向原备案的部门报告复审结果。修订的企业标准应重新备案。
四、办理时限
按规定申报的备案材料20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五、收费
按有关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