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坐落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辰兴生活大师2栋09号西间及东间楼梯后一部分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2、内附属设施:天燃气、水、电齐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叁年,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
四、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年15000元,合计45000元(在租赁期间若需向有关部门缴纳各种税费由乙方负担)。
2、甲方交钥匙时乙方交清第一年房租15000元和押金4000元人民币。
3、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上一年结束提前三个月一次性交清下一年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交完租金和押金后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在租赁期间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限内房租加价。
3、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配备、电、等基本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按期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但应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费等乙方承担50%,另50%由东间租户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5、由乙方负责购买水、电、气及缴纳物业卫生费,然后向东间租户收取相应费用。
6、乙方负责向东间租户提供少量用水和厕所,不收取费用。
7、乙方应负责冬季取暖,并按库市规定和附近相似门面取暖形式按期供暖和停暖并保持室内温度。
8、东间租户每年向乙方缴纳1000元取暖费,由甲方负责协调收取。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乙方拒不维修、更换的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水、火、电、治安等意外灾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续租
1、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2、如甲方有意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应接受房屋价格的调整,并且应该提前三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门面租金。
3、如乙方无意续租,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否则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门面租金。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按期返还该房屋,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