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报告联合国裁军联合国大会主要委员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处理裁军、威胁和平的国际挑战等国际安全事务,并应对国际安全制度中的挑战。第一委员会在《联合国宪章》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处理裁军和国际安全事务,遵循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合作原则、管理裁军问题和军备管制的原则,并提倡通过减少军备促进和平稳定的合作方式。第一委员会与联合国裁军委员会、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密切合作,是联合国大会唯一一个有权获得逐字记录报道的主要委员会。·联合国大会第二委员会·联合国大会第四委员会·联合国大会第五委员会·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局·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委员会·世界粮食计划署执行委员会理事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大会的下属机构,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其目标是致力于维护各国人权免于侵害。人权理事会由四十七个成员组成,成员任期三年,在连续两任后不能连任。XX年3月15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以170票赞成、4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设立共有47个席位的人权理事会,以取代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美国、以色列、马绍尔群岛和帕劳投了反对票,委内瑞拉、伊朗和白俄罗斯在表决中弃权。联大共有191个成员国,但7个成员国因拖欠联合国会费被取消了表决权,另有几个成员国未参加投票。·联合国大学理事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于1972年,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是全球仅有的两个将总部设在发展中国家的联合国机构之一。所有联合国成员国、专门机构成员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均可加入环境署。到XX年,已有100多个国家参加其活动。在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全球环境状况及世界可持续发展前景愈加深切关注的21世纪,环境署受到越来越高度的重视,并且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1]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宗旨是:促进环境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并提出政策建议;在联合国系统内提供指导和协调环境规划总政策,并审查规划的定期报告;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以确保可能出现的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环境问题得到各国政府的适当考虑;经常审查国家和国际环境政策和措施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和费用增加的问题;促进环境知识的取得和情报的交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环境规划理事会的各项决定;根据理事会的政策指导提出联合国环境活动的中、远期规划;制订、执行和协调各项环境方案的活动计划;向理事会提出审议的事项以及有关环境的报告;管理环境基金;就环境规划向联合国系统内的各政府机构提供咨询意见等。发展 20世纪50至60年代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的时候,许多 XX年绿色奖项召开的环境会议,标志着人类对于全球环境问题及其对于人类发展所带来影响的认识与关注。会议做出决议,在联合国框架下成立一个负责全球环境事务的组织,统一协调和规划有关环境方面的全球事务,环境署由此诞生成立。1973年1月,作为联合国统筹全世界环保工作的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正式成立。环境规划署的临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后于1973年10月迁至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成立之初,环境规划署在世界各地设有7个地区办事处和联络处,拥有约200人的科学家、事务官员和信息处理专家具体实施计划。 1995年5月,环境署第18届理事会在内罗毕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了联合国环境署笹川环境奖颁奖仪式环境署改革的方向、环境署地位和作用以及环境署的工作重点,并审议了1996~1997年环境基金方案。6月,“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在南非举行。1996年7月17 日,环境署第56届常驻代表委员会会议在其总部内罗毕召开,会议主要听取了环境署本年度财政状况报告和常驻代表委员会下设临时工作组关于审议环境署理事结构的报告。12月3 日,环境署常驻代表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在环境署总部召开。会议主要审议了《1996~1997年工作方案》,并就第19届理事会的议程及其他准备情况作了讨论。在环境与发展、环境与人口、环境与贸易等方面,环境规划署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贸组织等有关国际机构密切合作,促进了环境保护在这些领域的发展。作为一个常设机构,环境规划署主要负责处理联合国在环境方面的日常事物,促进环境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联合国内外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工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自成立以来,为保护地球环境和区域性环境举办了各项国际性的专业会议,召开了多次学术性讨论会,协调签署了各种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宣言、议定书,并积极敦促各国政府对这些宣言和公约的兑现,促进了环保的全球统一步伐。联合国规划署的成立,显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同性,是人类环境保护史上重要的一页。安全理事会·第1540委员会 1·基本简介委员会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各国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但委员会不是一个制裁机关,也不维持恐怖组织或个人名